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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兼顾,积极提升城市管理精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建议的答复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0-04-23

姜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兼顾,积极提升城市管理精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浑南区白塔街道共派驻四支勤务区执法队,总计114人,其中设有大队长4名,副大队长4名;执法队伍的人事关系、领导职务任免由浑南执法分局管理,执法工作由白塔街道城管科和四个勤务区大队共同完成。为进一步明确执法队伍谁领导的问题,根据浑南编办【2018】5号文件,确立了街道在属地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

浑南执法分局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为推动工作创新,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2019年开展了勤务区执法大队轮换机制,白塔一大队队长和执法队员与桃仙大队进行轮岗,白塔三大队和白塔二大队轮岗,白塔四大队与营城子行政执法大队轮岗。

白塔勤务区执法人员的考勤均纳入到局绩考范畴,考勤打卡地点有三处:古台北执法办公楼、白塔街道和浑南执法分局的三个考勤打卡机均可以刷脸打卡,每月末由考勤人员汇总打卡信息,分别报到白塔街道和执法局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明确小区内流动商贩管理主体

关于小区内流动商贩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尚未授权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九条“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该条例对流动摊贩未明确定义为个体工商户,也未明确按照个体工商户管理,辽宁省政府尚未制定流动商贩的管理办法,因此在现阶段流动商贩无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其经营行为不属于无照经营行为。浑南区市场监管局仅可从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对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职权进行监管。

三、理顺拆违控违工作权责程序

建议中提到的上深村四栋黄楼拆违问题、大张尔鱼塘拆违问题等,均属于动迁范围。根据沈阳市执法局下发 “关于房屋征收工作中杜绝越权执法的几点意见”第三条,纳入房屋征收范围的违法建筑属于征收对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不应适用其他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理。

浑南区拆违控违工作方案和浑南编办【2018】5号文件也对违建问题的巡查、认证、拆除、善后等工作落实了责任主体,由街道办事处承接上述工作任务并沟通协调。

四、多部门联动做好环保工作

浑南区生态环境分局针对代表提出的饭店地排油烟扰民并无相关整改指导意见的提问,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目前,饭店开业取消了环保前置审批权,改为备案制,环保部门对饭店无前置监管权。由于一些饭店并不具备安装专用烟道的条件,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其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相关措施确保排放油烟达标,禁止其使用地排的方式。

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浑南区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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