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提案收悉,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现对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工作情况
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高度重视执法公信力建设工作。早在2015年,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辽宁省公安厅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实施意见》、《沈阳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加快法治公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执法公信力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对此,我局先后制定了《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接处警工作规范》,为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和支撑作用。
二、提高执法透明度工作情况
正如您所言,提高执法透明度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方面。按照沈阳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精神,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执法公开制度。我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现已将行政执法主体政执法人员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检查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由省公安厅统一在网站进行公开。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为办案单位配备音像存储设备,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有效规范执法活动、提升办案效率、保障民警依法履职。
三、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为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提髙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法制大队、纪检(督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社区警务大队及各派出所“一把手”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为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有力提升执法效能,我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于2017年成立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力打造集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及成作战、智能辅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机制,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模式。按照省厅、市局制定检查要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每日对当日所发警情进行检査,通过回访报警人、检査110警情办理情况,及时发现不如实受立案情况。通过每日对办案单位所办案件进行巡查,进行时时监督,及时发现各类执法不规范问题。通过上述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执法问题,以此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效率。
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我局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执法公信力逐步增强。正如您的反应,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行为效率不高现象仍时有发生。我局将加强监督和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的执法理念,转变极少数民警官本位思想,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灌输于心,不断提高我局执法质量和效率,从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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