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沈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沈组发[2021]8号)。目前,我区正在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预计相关政策将于2022年落实到位。届时,村干部待遇将进一步提高,村干部保障将进一步完善。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大进行反馈。
中共沈阳市浑南区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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