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兵兵代表(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弃管小区电动车充电难问题的建议(或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代表指出的营城子小区、后桑林子小区两个小区均无电动车充电桩,居民经常飞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会事务办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营城子小区、后桑林子小区两个小区均属于老旧小区散体楼,营城子小区共5栋楼居住约200户、后桑林子小区共3栋楼居住约108户,住户人数较少且居住分散导致电动自行车数量使充电桩第三方难以盈利。
经街道与区房产局沟通,特协调区国资企业沈阳市东方恒源物业有限公司为我街道低收费物业小区和散体楼免费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现营城子村和后桑林子村已与企业签订完合同,3月份开始选址安装。
感谢您对浑南区李相街道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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