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关于实施“执法进社区”的提案(第154号)的答复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5-04-18

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执法进社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小区内责任情况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章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和第五章第五十二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因此,物业以及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第一负责人,对于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应出面进行管理制止。

二、执法力量有限,日常任务重

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巡查管理社会市政道路的相关问题。例如浑河站东街道行政区域面积 24.2 平方公里,辖区内有66处小区,站东街道执法科日间执法人员为25人(除去内勤以及调休人员),日间执法工作主要负责执法管理、日常巡查、应急处置、好店铺管理以及巡查按照市局安排每月巡查率均在75%以上、绿地违停、开展“十乱”整治、处置12345平台案件、数字化案件、智信举报案件、市级三方处置案件以及各类投诉案件、担任三级路长进行巡更上报问题等其他工作。

三、小区内案件处置难度较大,导致基层案件堆积过多

执法队员配合社区进小区进行执法工作,按照以往经验来看,在巡查发现如散落垃圾、堵路不平破损,电瓶车飞线等问题,在通过智信APP问题上报后,物业难以及时处理,以人手不足为由处置缓慢甚至拒绝处理,对于维修方面的问题物业会以资金不足作为理由回复解答,以及业主不在家、业主不配合等诸多情况,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回复,经常出现案件超期情况。

四、对于小区违建问题有明确的流程处置

对于小区违建问题,严格按照《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南区全面治理居民区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浑南政协发《2024》5号的规定进行实施,街道办事处作为违法建设巡查、发现、整治责任主体,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认定,拆除物品证据保全,负责拆除后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对居民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的违法建筑物)的监管工作;负责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并制定方案,负责督促社区对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制止、报告。

区执法分局负责违法建设拆除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指挥拆除队伍开展拆除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进行违法建设的核查及建立日常巡查防控机制;负责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函请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产停止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抵押、交易等手续;

对正在实施违建处置流程:

1.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应第一时间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建设结构为混凝土的,必须在违法建设浇筑混凝土之前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违法建设结构为其他材料的,必须在一层封顶之前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同时采取禁止建筑材料进入等措施,防止违法建设扩大,对聚众滋扰、破坏物业设施等行为,依法报警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立即停工,街道办事处安排街道执法科立即开展现场核查,违法事实清楚的,现场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违法建设或恢复原状。

3.查封现场,对拒不停止建设的,由区政府责成区执法分局查封施工现场,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等予以扣押、查封。

4.实施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区政府责成区执法分局强制拆除,对于难度较大的将调查结果移交至国土资源局进行认定。

已经建成使用违法建设处置程序:

1.城市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由自然资源部门予以认定,严重影响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由区执法分局履行责令拆除程序,逾期不自拆的,由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尚可改正的,责令改正,依法处罚,具备补办审批手续条件的,补办建设审批手续

2.涉及房屋拆改结构、增加荷载等行为的违法建设,由区房产局对违法建设行为和鉴定机构从业行为(出具鉴定报告)实施监管,由区建设局对恢复工程安全质量实施监管,由区执法分局对房屋拆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3.涉及侵绿占绿等绿化类违法建设,由区城管局进行认定,恢复并确定赔偿标准,由执法分局责令恢复,涉及处罚的依法实施处罚。

感谢您对浑南区浑河站东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科室:驻街执法队 

办理人员:朱冠铭 

联系方式:15840260385

浑南区浑河站东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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