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庆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改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基石,职称政策的规范与完善是激发教师职业热情、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近年来,在沈阳市人社局及教育局的政策指导下,针对大批编外教师考录的现状,浑南区率先完善职称评定政策,为教师提供更公平、更科学的晋升机会。具体措施如下:
1.大力推进合同制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保障合同制教师职业发展权益。合同制教师采用评聘分离的形式,评审标准参照在编教师相关文件执行,中级职称由浑南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确定,高级职称由沈阳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确定,确定职称后,参照中小学在编教师职称晋升指标比例进行聘任,享受在编教师相应职称同等待遇,为编外教师提供更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认同感。
2.对于新考录在编的原合同制教师,浑南区在职称政策范围内率先探索。对于原本评定过职称的教师,上一级职称晋升的年限可累计计算。例如教师持有沈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证,转正定级次年可以直接参评高级教师,如果该教师选择参评一级教师,晋升一级教师后第二年即可参评高级教师;如教师持有沈阳市中小学教师一级职称证,转正定级次年可参评一级教师,晋升一级教师后,符合晋升高级教师的年限可从原本持有的一级职称时间起算。以上突破在区人社局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在全市创下先河,在招聘过程中更能吸引有经验的教师报考我区,为优秀教育人才提供专业发展的政策保障。
接下来,浑南区教育局将进一步督促各学校,认真严肃对待每位教师曾获得的荣誉,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可行性方案,确保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实现“让教师满意,让教育受益”,激励教师专注于教学,提升教师的职业尊严和待遇,推动浑南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浑南区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