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关于任财的提案(第36号)的答复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4-08

任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有序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推行公正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和流程,对各类市场主体适用相同的监管规则,杜绝选择性执法、差异化对待。”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沈阳市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暂行规则》《沈阳市联合执法暂行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标准、内容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不存在选择性执法、差异化对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关于“建立监管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对市场主体非故意、轻微违规行为实行容错处理,鼓励企业主动纠错,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我局严格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1.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4.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用行政指导、教育提醒等方式处理,以提升经营主体的合规意识作为市场经营秩序监管的主要抓手,以行政处罚惩戒为辅,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并存,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持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以2025年为例,免于处罚案件75件,占全部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的23.15%,减轻处罚67件,占比20.68%,合计减免金额858.08万元。从轻处罚60件,占比18.52%。从轻以下裁量阶次处罚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2.35%。对于一次性缴纳罚款有困难的市场主体,我局积极指导其申请延期缴纳、分期缴纳罚款,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关于“目前我区部分行业存在隐性准入门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入特定领域面临资质限制、资金要求等额外阻碍,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我局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标准、内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并制定《沈阳市浑南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区级重大政策措施审查工作质效。重点排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与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督查机制,形成破除地方保护的工作合力。

关于“同行业不同规模及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间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生态;部分领域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统一大市场建设。”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决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畅通12345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登记—核查—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反垄断合规宣传引导。打造“政策宣贯+合规指引+风险预警”三位一体服务体系,提升市场主体合规意识。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