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区法院派遣制辅助人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了解,浑南区法院现有派遣制辅助工作人员189名,均与浑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派遣制法官助理25名、派遣制书记员94名、司法警察辅警45名,其他人员25名。人员配置对照2016年省高法《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过渡期内,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暂时按照1名法官加1名书记员或者1名法官助理的方式配备,逐步实现1:1:1的配备比例”标准核算,区法院现有在编人员149人,其中法官67名、在编法官助理46名、在编书记员2名。目前已配套配备派遣制法官助理25名、派遣制书记员94名。其中执行部门现有在编法官8人,按1:1:1标准可配置派遣制辅助人员16人,当前执行部门实际在岗派遣制人员共38人,已实现配置标准要求。
按照市委四部门关于暂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的相关通知,2022年11月之后全市各级机关、各类事业单位一律停止新招聘使用编制外工作人员。2025年底全市启动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建立编外用工员额管理制度,规范编外用工约束机制,科学控制用工额度。目前,浑南区委区政府已明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行“只减不增”的管控原则,除上级已有政策规定的编外用工外,已停止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编外人员。
今后,我局将持续跟踪区法院案件量变化、人员缺口动态,待编外人员额度调整工作完成,将区法院派遣制辅助人员需求作为重点方向优先研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法院办案力量。同时建议区法院通过补充在编人员的方式,从根本上补足办案力量缺口,更好保障全区司法工作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浑南区派遣制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科室:浑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办理人员:佟冰
联系方式:84822001
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