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纹身危害建议(区政协第185号)的答复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4-29

杨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纹身危害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您的提案切中时弊,针对性强,对于引导全社会共同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深刻认识到文身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学业发展、社会交往及未来就业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特别是其可能引发的皮肤感染、疾病传播风险,以及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和身份认同的负面影响。我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力量,将防范未成年人文身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下列工作:

一是深化校园精准普法。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特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依托“开学第一课”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发更具针对性的普法课件,增强普法趣味性和实效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潜移默化融入孩子们的日常生活。

二是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压实主管部门普法职责,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重点构建职责清晰、协同联动、精准高效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普法工作格局。

三是拓展线上宣传渠道。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精准推送普法信息,同时,在各个社区(村)网格群内同步宣传。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文身危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筑牢预防未成年人文身的坚固防线。

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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