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丽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浑南现代有轨电车实行电价优惠票价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针对现代有轨电车优惠票价补贴事宜,主动与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协办部门沟通研究解决方案。
市财政局答复表示,沈阳市已经对乘车特殊群体票价优惠给予补贴,但不包含浑南现代有轨电车。
市交通局答复表示,浑南有轨电车属公共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其运营服务可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市交通局负责行业指导,浑南有轨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同时,提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建议由区政府承担有关补贴政策。
针对上述两个部门意见,我区认为,自2009年起,浑南区与市内五区同样全额缴纳城建税,且有轨电车与地铁、公交同样属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在方便百姓出行、提升城市通行能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维护、公交运营补贴等方面应该与市内各区享受同等待遇。
据此,我区将继续与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沟通,努力争取参照市级财政对地铁、公交的相关优惠政策,市级财政对因执行特殊群体票价等政策造成的有轨电车亏损进行补贴。
感谢您对浑南有轨电车的重视和关心。
浑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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