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浑南地区增设特色体育公园打造高品质宜居城市的提案已收悉,浑南区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提案建议结合浑南区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在沈本大街、白塔河一路、沈本一街、白塔河二路所围合区域增设1个大型体育公园(不低于10万平方米)或2个中型体育公园(各不低于6万平方米),并突出多功能融合设计、全龄友好设计、智慧型设计三方面特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实地核查土地性质与规划面积。2026年2月,浑南区政府围绕提案内容,指派区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成立工作专班,赴现场开展实地调研。经核查,该区域总占地面积为8.5万平方米,各地块规划性质分别为:军事用地4万平方米(用途涉密)、教育科研用地1.2万平方米、已建成的雨水泵站用地0.3万平方米、公园绿地3万平方米(详见附图)。其中,可用于体育公园建设的公园绿地面积仅为3万平方米,与提案建议的增设大中型体育公园面积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提案涉及地块性质图例)
二是规划建设受政策限制。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明确要求包括辽宁省在内的12个债务高风险重点省份,在地方债务风险降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该规定直接限制了交通、社会事业、市政、产业园区、新型基础设施、楼堂馆所、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的新建(含改扩建及购置)政府投资项目(除供水、供暖、供电等基本民生工程外)。体育公园建设属于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受上述政策限制,现阶段无法开展前期谋划与立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浑南区将坚持“积极跟踪、提前储备、条件具备即启动”的原则,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级层面关于政府投资政策的动态调整,待政策限制解除后,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和居民需求,及时启动高品质体育公园的规划研究与后续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具备条件时能够高效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浑南区发展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