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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16-01-29

  ——2016年1月6日在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沈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面对依然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创新、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新《预算法》以及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努力落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重点支出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始终面临巨大压力。一方面,当前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三期叠加”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显,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下滑,主要经济指标对财政收入增长支撑作用减弱,加之国家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对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带来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各项刚性增支压力不断加大,稳增长、保民生等措施大幅增加财政支出,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困难。面对不利形势,全市财政工作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为主线,举全市之力扩大税源、细化征管、调控支出。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6.2亿元、比上年减收179.3亿元、同比下降22.8%、比年初预算短收近200亿元的不利情况下,紧紧把握科学理财方式,统筹资源配置,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地债资金置换、盘活存量资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及提前偿还到期债务节约利息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8.6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教育、住房保障、文体、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重点民生支出实现68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完成了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支出任务,保障了民生链条正常运转和国家东北振兴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

  1.积极培育税源,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全力稳增长。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战略,落实国家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建设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科技创新。设立沈阳振兴发展基金,目前全市共有创投等基金17支,总规模187.2亿元,累计引导社会资本140.1亿元。支持拓展融资担保和融资租赁业务,2015年,新增担保规模91.5亿元,在保余额101.2亿元;新增租赁规模2.5亿元,在租规模7.3亿元,缓解企业融资瓶颈。投入资金85.7亿元,支持华晨宝马、沈鼓集团、沈飞民用飞机、新松机器人等各产业领域企业发展,推动全市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二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市拨付资金0.5亿元,加快推进各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主辅分立,全市已完成分立452户,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统筹各专项资金4.2亿元,支持服务业集聚区与生产性服务业两大载体和电子商务、商品市场、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引导会展、旅游产业做大做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三是完善财政支农惠农体系,加大“三农”投入,保障粮食直补资金等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落实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农产品出口项目补贴,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村屯河道标准化和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资金需求。投入资金2.1亿元,修建村内道路505.5公里,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61个。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四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积极落实营改增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轻税负5.4亿元;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取消、暂停或免征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上年减免11亿元基础上,2015年又为企业减负0.6亿元。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75条措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双进双解”帮扶活动,为企业协调解决发展难题。

  2.严格预算执行,保障重点支出。一是从严从实组织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各地区大小税源齐抓共管,服务支柱税源、跟踪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兼顾零散税收及各项非税收入,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开展财政收入质量自查自纠,努力优化收入结构。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创新加快预算执行管理措施,对政策、标准等明确的项目,按一定额度先行下达,年底据实结算,有效控制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大城市建设投入,优化城市环境。全年累计投入190.1亿元,推动地铁、南北二干线、东陵路、迎宾路等重点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改善旧住宅区居住环境、节能暖房等民生工程及绿色除雪等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市投入资金28.8亿元,支持蓝天工程和绿化提升行动,城市环境和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四是加强国库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度投入资金174亿元,支持土地储备,在保障净地出让资金需求的同时,有效地控制了土地储备债务规模。统筹调度各类财政资金536.5亿元支持各地区发展,其中包括存量债务置换资金297亿元,支持各地区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3.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各项提标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千方百计筹集资金,通过财政补助、申请省借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148.1亿元,确保全市115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研究出台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筹集资金9.8亿元,确保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到位;同时,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3.4亿元并通过调度国库资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各地区工资改革落实。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提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村级党建经费保障水平,由每村每年1.3万元增加到2.5万元。同时,落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出台《2015年沈阳市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和《沈阳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全市投入资金8.8亿元,提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完善就学、医疗、供暖、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保障生活困难群体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实行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办法,实现阶梯式合理救助。三是支持就业再就业。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设立沈阳市大学生及青年创业就业发展基金。做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亿元,加大补贴力度支持创业。四是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市投入资金106亿元支持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财政保障政策。支持中小学体育场馆新建和免费开放,实现全市中小学塑胶操场全覆盖。研究制定农村中小学校车乘车补贴方案,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投入资金17.8亿元,支持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支持公交发展,落实成品油调价及公益人群优惠乘车等补贴政策,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安排资金3.5亿元,推进各地区实施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4.争取政策试点,推动改革进程。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按照全市“三争取”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国家、省政策导向,通过积极筹备和认真答辩,成功申请成为国家地下综合管廊10个试点城市之一、申请成为沈阳市智能装备产业区域聚集发展试点、成功入选首批15个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3年内共获得国家专项资金24亿元。同时,加强上级资金管理,在收到上级专项指标通知后的10日内分解下达指标,尽早发挥资金效益。二是扎实推进PPP项目管理。健全完善PPP管理体制机制,精心筛选并组织89个项目,推动项目规范实施,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目前,浑南有轨电车、沈北鸿基供热等5个项目已落地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5个项目处在实施方案审核环节;大辛垃圾焚烧发电等11个项目已经完成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同时,地下综合管廊等5个项目已列入财政部206个PPP示范项目。大辛垃圾焚烧发电等2个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公示项目。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履行政府债务归口管理职责,实行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将政府性债务与项目需求和资本金相统筹。积极争取上级置换债券额度,提前偿还高利息债务,已将市本级项目贷款利率降至基准利率以下,各地区也普遍下降,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研究制定《沈阳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四部预算和市本级部门预算全部提报市人代会审议基础上,侧重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土地储备资金收支、政府债务预算及绩效预算等方面进行归类汇总并编制相关辅助预算,以强化年度预算的贯彻执行。启动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规划。同时,按国家、省盘活存量资金要求,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大项目资金调剂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压缩非预算占压财政国库资金,2015年统筹财力38亿元转入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缺口。加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在市与区县级全部规范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全市79个乡镇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市、县(区、市)、乡镇三级全覆盖。清理财政专户,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清理财政专户672个,占清理前财政专户总量的68.6%。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全市公务消费公务卡结算量比上年增长32%。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财政透明度稳步提升。

  5.强化财政监管,夯实履职基础。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财政检审反馈应用机制和财政监督检查备案机制,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决算管理办法,对重大项目开辟审核绿色通道,提高效率。加快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提高采购效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市本级公物仓建设,完成公车改革数据摸底和成本测算工作。二是推进依法理财。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各级审计部门检查,2015年累计迎接市以上审计13次。通过了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等对财政存量资金检查,我市做法得到了肯定。三是做好财政基础工作。落实“三严三实”的有关要求,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好2015年“两转一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好提高行政效能行动计划,并与软环境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七项制度”,落实“五心服务”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财政管理“421工程”、“阳光财政”和“财会之家”建设,不断提高全市财政信息化水平。开展第七届“会计活动日”系列活动,积极培养会计领军人才。

  (二)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2亿元(快报数,下同),完成年度预算的75.3%,下降22.8%。其中:税收收入492.3亿元,下降19.3%;非税收入113.9亿元,下降3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6亿元,下降11.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2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8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下同)48.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6亿元、调入资金26.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8亿元,总收入合计1408.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63.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4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38.8亿元,总支出合计为1408.6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5%,增长23.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2亿元,增长5.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8亿元,加上各地区财政上解市收入295.4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8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8.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3.7亿元、调入资金9.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总收入合计85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63.2亿元、市对下补助17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0.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9.6亿元,总支出合计为851.9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2015年市本级预备费支出0.6亿元,主要用于抗旱、防汛物资采购、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忠县、劳动模范补助以及信访维稳经费等支出。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科目支出情况:

  教育支出19.2亿元[1],下降24.6%[2]。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26.7亿元,市本级用于教育方面资金共计45.9亿元。主要是支持皇姑、沈北新区及四县(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验收达标。出台农村校车与住宿生伙食补贴政策,农村学生乘坐校车每月缴费不超过20元,住宿学生每年可享受700元伙食补贴,受益学生约11.8万人。投入1.5亿元,支持429所中小学新建塑胶操场及亮化提升工程,实现中小学塑胶操场全覆盖。投入2.3亿元,支持434所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支持市内5区通过教育现代化一期验收评估。市本级投入3亿元,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支持100所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扩增及维修改造,切实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9万名儿童从中受益。投入3.6亿元,支持中职学校设施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推动国家装备制造职教实验区建设步伐。

  科学技术支出17.1亿元,增长4.1%。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0.3亿元,市本级用于科技方面资金共计17.4亿元。主要是投入资金3亿元,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智能制造、两化深度融合等40项工业结构调整项目。投入资金2.6亿元,支持高端装备、信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及产业化项目90余项,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入资金2.2亿元,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2015年共引导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近15亿元。投入资金2亿元,支持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检测服务平台等创新服务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完整链条式的科技服务体系。投入资金1亿元,对获得国家级专利奖专利、国家行业标准制定、软件成熟度国际认证等110个项目给予奖励和产业化扶持。投入资金0.7亿元,增加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采取有偿使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亿元,增长2%。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6亿元,市本级用于文体方面资金共计14.4亿元。重点支持了各区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市青少年宫、市艺术学校、少儿图书馆新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通过提供免费艺术培训,放映城乡公益电影,对市属院团进行补贴等方式,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争取“一宫两陵”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取得历史性突破。支持足球之都建设和体育产业发展高水准起步,统筹调度2亿元,保障体育事业重点项目落实,推进体育活动市场化改革。支持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沈阳出版集团等文化传媒单位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亿元,增长12.5%。加上政府性基金、社保专户资金、失业保险提取等其他预算资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3.4亿元,市本级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资金共计141.4亿元。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45元;将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及农村五保等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7.4%-15.7%;将百岁老人补贴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建立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投入资金2.7亿元对采暖费价格差和困难群体采暖费给予补贴。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扶持项目开展。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及养老机构责任险制度,完善新建床位补贴制度,增强养老及服务机构保障功能;提高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13元;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医疗卫生支出17.5亿元,增长20.5%。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1亿元,市本级用于医疗卫生方面资金共计28.5亿元。主要是将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80元,惠及全市367.5万人;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使全市居民享有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儿保健、老年人保健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疾控中心、急救中心设备购置;对具有公共卫生职能的机构给予补贴,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医事业发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落实各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政策等。

  节能环保支出22.5亿元,增长76.9%。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等资金4.1亿元,市本级用于节能环保方面资金共计26.6亿元。主要是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71万平方米,热损失及能源消耗显著降低;落实蓝天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完成非电燃煤锅炉除尘器升级改造任务、非电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任务、非电燃煤锅炉脱硫升级改造任务及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等,提升空气质量;加大污水污泥处理投入,提升污染物处理能力。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9亿元,下降12.6%。加上政府性基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11.4亿元,在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和住房保障、债务还本支出等四个科目中核算的支出40.7亿元,城市建设方面投入共计201亿元。重点保障了地铁九号线、十号线、二号线北延长线工程建设;二环快速路(二期)、迎宾路高架桥、东陵路高架桥等项目建成通车;南北二干线、五爱街/二环互通立交桥开工建设。支持黄河大街等城市出口路景观提升、城区重点街路行道树补植、舍利塔盛京碑林公园、棋盘山秀湖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保障整修文化路、万柳塘路、黄河南大街等65条道路,改造830个旧住宅区环境及94处积水点,实施市内五区小区道路、排水、路灯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及时偿还到期城建债务本息33亿元,核拨工程尾款3.3亿元,并筹集资金提前偿还贷款本金16.5亿元,节约贷款利息,减轻政府债务负担。

  农林水事务支出8.9亿元,增长43.9%,加上政府性基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31.3亿元,市本级用于农林水事务方面资金共计40.2亿元。主要是加大力度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方面给予扶持,特别是对与秸秆综合利用有关的六类农机具,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3亿元,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机具保障;投入资金1.1亿元,落实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支持农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支持农作物绿色防控、粮油高产创建等,确保粮食保产、提质、增效;支持完成农村造林19万亩,建设林下经济小区16个;支持水利事业发展,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力度,2015年农田排涝工程资金1.2亿元全部到位。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4.1万亩,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16个,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生产保障能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到户扶贫。推动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支持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交通运输支出33.6亿元,增长10.8%。加上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4.9亿元,市本级用于交通运输方面资金共58.5亿元。主要是用于新建和改造高科路、国际软件园、西江街东侧公交枢纽站等公交停车场;新建、改建及维修农村公路500公里,实施170公里自然村通油路工程,保障农村居民出行便利及地铁建设等。投入资金1.8亿元,购置500台新能源公交车辆;投入资金5.7亿元,落实成品油调价补贴政策,惠及出租车、公交、农村道路客运、林业、渔业等交通运输领域;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公交公益人群优惠乘车等政策性补贴,惠及公益人群数量达2.6亿人次,支持和推动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住房保障支出5.1亿元,下降6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较上年大幅减少。加上政府性基金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38.3亿元,市本级用于住房保障方面资金共计43.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西雅嘉园、西雅美苑、地铁惠生新城、地铁滨河新城一期、二期工程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大力度支持棚户区改造,完成4.1万套(户)。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1.7%,下降6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13.3亿元,下降69.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07.1亿元,下降55.9%。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54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2.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7亿元,调入资金4.2亿元,总收入合计244.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07.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0.05亿元,调出资金12.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5亿元,总支出合计244.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4%,下降70.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2.8亿元,下降77.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4.9亿元,下降47.7%。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01.8亿元,下降46.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4.5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4亿元,各地区财政上解市收入1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8.8亿元,总收入合计138.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4.9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0.05亿元,补助各地区财政支出12亿元,调出资金8.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7亿元,总支出合计138.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亿元,下降0.6%,全部为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增长154.8%,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2亿元,增长173.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9万元,增长6.3%。

  4.全市社保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6.8亿元,增长9.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5亿元,增长23.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7.5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5.5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沈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财政决算后将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总的看,在宏观经济复杂多变、政策性减收影响明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我们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实现了年初支出预算目标,这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财政收入减收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有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预算执行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为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一方面,全市经济发展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经济增长乏力对财政增收造成巨大影响。同时,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特别是我市作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等一系列政策的有效落实都需要大量资金作保障;新的收入分配政策的陆续出台,将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压力。因此,在收入没有较快增长的情况下,支出压力增加已成定局,2016年财力缺口将进一步扩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为突出。

  另一方面,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更要抓住发展和增收的重大机遇。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释放的新需求、创造的新供给以及推动的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蓬勃发展,将为全市经济企稳回升增添动力;不断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现代财税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将进一步为财政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近年来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各地区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优势格局以及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等,都将为我市进一步培育财源、实现增收打下良好基础。为此,我们将进一步统筹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

  2016年全市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部署,积极落实“四个着力”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措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6年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变化、各领域支出需求,以及全市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根据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变化、各领域支出需求,以及全市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4.4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512.1亿元,增长4%;非税收入112.3亿元,下降1.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4.4亿元,加上已确定的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等231.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亿元,同时扣除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67.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后,当年可供安排的支出规模为743.3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43.3亿元。其中: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安排126.7亿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616.6亿元,下降0.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0.8亿元,增长3%,全部为非税收入。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0.8亿元,加上各地区财政上解市财政收入300亿元、已确定的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等231.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亿元,并扣除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67.3亿元、已落实到项目和地区的市对下返还性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14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后,当年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349.4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49.4亿元。其中: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安排96.5亿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252.9亿元,下降2%。主要科目支出安排并与上年预算安排比较情况:教育支出25.3亿元,增长23.5%;科技支出24.8亿元,增长21.8%;农林水事务支出8亿元,增长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亿元,增长16.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亿元,增长1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亿元,增长12.8%;节能环保支出21.3亿元,增长8.7%;城乡社区支出19.8亿元,下降6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城市建设,节约财政资金;同时,积极争取置换债券偿还城建到期债务,按照财政部规定,在“债务还本支出”科目核算);住房保障支出9.1亿元,增长71.6%。

  市对下返还性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140.1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2.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7.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0.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73亿元,增长14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328.2亿元,增长189.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72.8亿元,增长142.2%。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366亿元,增长146.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40.2亿元,增长157.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113.6亿元,增长246.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40亿元,增长157.2%。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133.9亿元,增长166.2%。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亿元,其中:当年利润收入安排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亿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1亿元。

  4.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64.4亿元,增长18.4%,加上用上年结余补充安排8.6亿元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73亿元,增长18.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16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33.2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沈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沈阳市预算草案》。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组织调度,做实财政收入。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巩固2015年做实财政收入成果,严禁违法违规多征、减征、免征、缓征税款,在应收尽收前提下,杜绝虚增财政收入。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确保国有股利、股息、产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二是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预算,强化预算刚性,抓好项目计划落实及执行工作,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追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统筹调控,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厉行节约,科学编制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机关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在保证规范、统一、公平的基础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四是争取上级支持,多措并举防范债务风险。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汇报和工作对接,做足前期工作,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新增债券及置换债券等支持,并加强上级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缓解我市收支矛盾和偿债压力。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实行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将政府性债务与项目需求和资本金相统筹,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把控提款进度,控制债务规模。通过PPP、地债置换等方式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化解债务风险。

  2.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特许经营、股权投资、财政补助及PPP等方式拉动社会资本进入支持经济发展领域。推进PPP项目对接实施,引导鼓励融资平台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发挥各类财政性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以智能制造为引领,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二是支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好各项专项资金计划,做好资金统筹使用,抓好市政府确定的260个重大产业项目和75个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项目建设,并做好项目库建设。支持拓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推动企业发展。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落实财政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支持企业、个人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继续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完善健全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做好县域担保,强化惠农资金监管,推进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加快宜居乡村建设。三是支持城乡环境改善。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为目标,保障实施道路建设、运河水系、轨道交通等十大工程,推动地铁、南北快速干道、北一路高架桥、二环五爱互通立交桥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支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智慧沈阳建设。推进蓝天、绿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促进节能减排,加大雾霾防治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卧龙湖、浑河、蒲河及环城水系建设,打造绿色环保、生态休闲的景观式水系。四是不断提高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养老、医疗、救助等各项保障,落实好各项民生提标政策。支持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智慧医疗建设,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就业质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采取措施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进精准脱贫,加大力度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有效利用。支持完善食品药品、社会治安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沈阳建设。

  3.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各部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做好财政三年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工作,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二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的公开时限及内容等要求,完善政府各类预决算公开工作。特别是针对公众的关切点,围绕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之间的变化,及时解疑释惑,并做好应对预案,努力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及普遍性降费政策。密切关注改革动态,做好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准备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分立企业纳税服务工作。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抓好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规范收支核算,全面清理财政借垫款和暂存事项,贯彻落实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加强资产负债核算,继续按要求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4.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加强财务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依法依规执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财务资产监管,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相结合,做好公车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相关工作。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完善政府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以项目支出绩效为重点,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三是优化财政软环境。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增强主动担当意识,加强工作联动,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财政管理“421工程”、“阳光财政”、“财会之家”三项工程,加强财政和财务会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履职和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2016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恪尽职守,不懈努力,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教育支出19.2亿元,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教育科目支出数,考虑到单纯表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数据无法反映出市本级支持教育发展的全貌,因此,我们对市本级用于教育方面的资金总量进行了统计,即在列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的基础上,对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等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进行了加总。如:教育支出19.2亿元,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26.7亿元,市本级用于教育方面资金共计45.9亿元。其他科目支出数据也按此方法说明,部分支出方向资金总量中还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在其他科目中列支的该方面支出等。

  [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持续加大对各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相关支出在各地区体现。如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26.7亿元,市本级用于教育方面支出共计45.9亿元,增长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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