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马天雪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书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2-01-21

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辽沈阳浑南综执催字[2019]第6220133号

马天雪:

本机关于2020年6月1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沈城行执浑南罚决字【2019】第622013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改决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发处催告书,请你(单位)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责令自行拆除在沈阳市浑南区东陵南街18-29号(1-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或者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浑南区执法分局

2022年1月21日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