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张健周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3-03-17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辽沈(浑南)城决催字[2021]第2101260120210712099号

张健周:

本机关于2022年2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01260120210712099),要求你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浑南区文华街3-10号/1-30/31-5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的建筑物,而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催告:

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1、自行拆除在沈阳市浑南区文华街3-10号/1-30/31-5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的建筑物。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浑南区执法分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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