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陈思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3-03-21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辽沈(浑南)城决催字〔2021〕第2101260120210714124号

陈思瑶: 

本机关于2021年11月25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辽沈(  浑南 )城决字〔2021〕第2101260120210714124号),要求你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沈阳市浑南区学城路18-83号1-28/29-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的建筑物,而你至今未履行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如下催告:

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1.自行拆除在沈阳市浑南区朗云街5-5110号1-6-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的建筑物。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浑南区执法分局

2023年3月21日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