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张丽萍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5-09-15

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辽沈(浑南)城责停(改)通字(2025)第2101260820250512040号

张丽萍:

因你(单位)涉嫌在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77-153号20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5年9月8日前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自行拆除 恢复原状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浑南区执法分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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