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李思桥、张宏宇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4-20

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辽沈(浑南)城责停(改)通字(2026)第2101260420260114009号

李思桥、张宏宇:

因你(单位涉嫌在浑南区华园东路99-70号3-4-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七日内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限期内自行拆除。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浑南区执法分局

2026年3月26日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