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实施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按照“因地制宜、深翻优先、自主选择、街道社区组织落实、农业部门协调指导、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思想,制定浑南区2020年度秸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一、三种处置方式
(一)深翻方式。深翻作业是一种传统的农机作业方式,其主要技术模式是,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按照秸秆粉碎、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执行。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之前完成。
(二)保护性耕作方式。保护性耕作是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出台的《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国家行动计划(2020—2025)》重点推广的新的玉米耕作方式。其主要技术模式是,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直接实行免耕播种。国家和省、市给予补贴资金鼓励实施。具体技术要求按照《辽宁省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技术要求》(辽农办机发【2020】80号)执行。
(三)离田方式。我区2016年以来主要采取的秸秆处理方式,秋季玉米机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捆后,全部运离田地的秸秆处理方式。
(四)综合分析
1.优缺点及适用性分析
深翻作业。秸秆全量粉碎埋入土壤中增加耕地有机物,根本上杜绝了秸秆焚烧隐患;打破多年耕作形成的“梨底层”,避免土壤板结,有助于土壤疏松透气;轮作实施深翻作业能够提高作物产量。根据从业者和技术人员反映,深翻主要不足和隐患包括:秸秆不易腐烂滋生病虫害;秸秆腐烂与玉米秧苗生长争夺氮元素,需要多施化肥;易产生秧苗倒伏;深翻会损毁地界,引起承包户纠纷。
深翻一般适用于有机质耕作层较厚(30厘米以上)的平原地区,同一地块2-3年进行一次深翻作业较为适宜。
保护性耕作。能够保护耕地地力,减少因长期秸秆离田造成的土壤有机质流失,避免土壤板结。隐患是秋季机收秸秆需要进行粉碎覆盖越冬,造成一定的秸秆禁烧管控压力大,容易引起大气环境问题。
保护性耕作分为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两种方式,可以根据土壤、水分、积温、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选择。
秸秆离田。秸秆全部离田造成有机物流失,地力衰减,土壤板结沙化等问题;离田不及时残留物清理不干净容易引发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地块,需要采用秸秆离田的方式处置。
2. 费用分析
根据全区玉米种植者补贴面积,并结合各街道最新上报的秸秆打捆离田面积(包含各村机动地和开荒地),全区需要进行秸秆处置的耕地面积约35万亩。费用初步测算如下:
全部采用深翻方式,单价80元/亩总费用约2800万元。
离田方式,按照打捆离田平均58元/亩测算,离田费用约2000万元,考虑到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和各街道人工看火费用,以及因着火点引发的扣款费用估算约1500万元,合计约3500万元。
三者结合方式。考虑到三种秸秆处置方式的实际可行性,综合估计三种方式可能的规模约为深翻20万亩,保护性耕作2万亩,秸秆离田13万亩。保护性耕作市补贴资金37元/亩,考虑招投标费用降低因素,初步估算费用约2500万元。
3.三种处置方式的选择
按照秸秆全面禁烧,消除森林防火隐患的指导思想,根据《市委农办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离田工作的意见》(沈委农领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凡是符合要求的地块,特别是对于林缘地带500米以内无法调整种植结构的地段,各街道要优先采用深翻方式;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区政府按比例分解落实给各街道,完成保护性耕作任务;对于无法进行深翻和保护性耕作的地块,需要采用秸秆离田处置方式。
二、补贴标准
以上标准为财政补贴控制上限标准,除了保护性耕作根据《沈阳市2020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外,深翻方式和离田方式应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标实施,最终补贴价格通过招标确定。离田补贴标准根据2016-2019年四年实际发生费用测算,其中包含10元/亩的秸秆残渣清理费用。
三、组织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本地区秸秆处置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处置方式,招投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预算、申请、拨付等项工作。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政策协调与技术指导工作,包括争取上级资金、协调行业政策执行,配合上级农业部门和区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指导;负责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推广培训服务等工作。
区政府其它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资金筹措并按期拨付;环保督察;安全监管;监督检查督查等项工作。
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根据本次会议研究决议,区政府制定并印发《浑南区2020年度秸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宣传部门配合各街道通过印发传单、村级大喇叭等方式广泛进行政策宣传教育,区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召开现场会,技术培训,试点示范等方式进行技术宣传和推广,使区政府和上级的政策、技术、要求等获得广大农民的了解掌握,并从中受益,增强贯彻落实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时间安排
2020年7月31日前,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有关要求和补贴标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分别确定本区域适合深翻作业、保护性耕作、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位置和规模。
9月30日前,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方式,完成本街道深翻作业和秸秆离田作业招标工作,并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按照省、市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具体规定要求,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度保护性耕作招投标工作。
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当年深翻和秸秆离田作业,并同步完成2021年度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覆盖,以及必要的二次粉碎作业作业,为来年春天免耕播种做好准备。
2020年度保护性耕作,根据浑南区人民政府2020年3月18日印发《浑南区2020年春季保护性耕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五、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
(一)检查验收
1.深翻和保护性耕作验收。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对深翻和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远程实时监控。所有开展深翻和保护性保护性耕作的农机设备,须要自行安装符合辽宁地区开展保护性耕作机械化作业的远程监控系统服务单位的GPS摄像头和传感器,保证作业技术数据实时上传监测平台终端以及手机APP界面,各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授权获取该平台监控数据。根据省、市要求,监测到的实施质量和面积数据作为检查验收基础数据,由监测服务单位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监测原始凭证并签字盖章。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利用该平台进行实时实施远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比例抽检。
2.秸秆离田验收。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按照招标合同约定组织验收。
(二)资金拨付
1.深翻和秸秆离田。按照招标合同约定,深翻作业经监测平台统计汇总的数据经街道抽检核实、秸秆离田作业经所在社区和街道核实确认后,由街道办事处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区财政部门将合同资金按期拨付给各街道,由街道办事处拨付给中标企业。
2.保护性耕作。根据省、市保护性耕作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资金兑付要求,补助资金实行“先作业、后补助”方式,经监测平台统计汇总的数据经街道抽检核实后,履行财政补贴资金公示程序,由街道办事处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后,区财政部门将资金兑付给实际作业并经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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