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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的政策解读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0-02-26

一、普查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发〔202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将有关事项进行发文通知。

二、普查目的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浑南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一)普查内容、对象和时间。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普查方法。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三)普查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浑南区政府成立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配备工作人员。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设立普查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全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3.做好经费保障。根据我区人口普查的任务量、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做好经普经费预算工作,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4.选聘普查人员。各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电子设备、善于沟通、熟悉当地情况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为稳定普查员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岗位。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和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普查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2.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利用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并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3.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普查规模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部门特别是统计、公安、宣传、财政、教育、民政、卫建、房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4.提升信息化水平。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探索利用智能手机进行数据采集,加大部门行政记录的应用范围,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5.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及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普查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强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意见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文件链接:浑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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