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辖区有城乡低保277户443人(其中城市低保56户82人、农村低保221户361人)、农村低保边缘户6户8人、特困57户59人(其中分散特困39户40人、集中特困18户19人)、孤儿2户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户5人。
李相街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补贴政策,按照沈民发〔2020〕19号文件《沈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明细》及沈民发〔2021〕40号文件《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审批,确保在保人员按时足额享受相关补贴待遇,同时会同社区按月做好在保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实及生存认证工作,加大入户走访核查力度,及时会同社区把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对象,加强实时动态管理,按照规定及时终止相关人员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