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社区文化场所使用规范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1-09-23

1.文化活动室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2.文化活动室面向社会公众实行免费开放。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00

下午13:30-16:30

3.文化活动室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维修。

4.进入文化活动室要讲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削。

5.爱护图书、设备,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二、图书室借阅规定

1.书屋实行开架借阅,读者持有效借阅证每次可借阅图书3册,借期28天,可续借。

2.请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要丢失,不要损坏,不要涂写乱画。

3.过期不还,或损坏、丢失,要适当赔偿。

4.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遗失要及时声明,如读者个人信息有变动,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

5.爱护一切公共财物,请勿随意搬动书屋内设备及桌椅。

6.保持安静,请勿喧哗或在室内接打手机,以免影响其它读者阅读。

7.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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