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浑南区中心医院项目征收任务通知书的工作部署,决定对浑南区中心医院项目实施征收,现将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浑南区中心医院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 界(详见浑南区卫生健康局提供的勘测定界图DJ022022011707 )。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5月30日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 范围内抢栽、抢种及改扩建大棚、房屋,相关部门停止办理一切 相关审批手续,希望征收范围内的居民响应政府号令,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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