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19日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及《征收公告》[浑南政征站东(2021)第001号],拟对东软医疗B园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地上物进行征收,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特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东软医疗B园区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房屋征收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浑河站东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2021年4月19日----2021年6月30日
五、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规定标准执行。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沈阳市浑南区浑河站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上报区征收疑难工作会议研究确定。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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