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决定
浑南政征东湖国(2023)第001号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落实浑南区 的总体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发建设王家湾板块地区工作需 要,依据《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46 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房屋,同时收回
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征收项目名称
王家湾板块项目(新南堤路国有地块)
二、 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
界(详见由王家湾建设专班提供的新南堤路征收范围图)。
三、 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四、 签约期限
2023年8月24日-2023年12月30日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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