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决定
浑南政征五三(2024)第001号
为了提高城市整体建设水平,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决定对五三街道辖区沈阳油气管道技术创新中心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征收项目名称
沈阳油气管道技术创新中心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金地长青湾,西至:文乐街,南至:学成路,北至:文华苑A区(详见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油气管道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征收范围图)。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12月15日。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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