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决定
浑南政征五三国(2025)第002号
依据浑南区总体规划及区政府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政府令第46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五三街道辖区富创半导体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征收项目名称
富创半导体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新岛街,西至:内部规划路,南至:内部规划路,北至:内部规划路,(详见高新区提供的富创半导体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地块征收范围图)。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