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告
浑南政征五三国(2025)第003号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建设水平,根据浑南区总体规划和浑南区政府部署,决定对五三街道文德街(浑南大道—南堤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文德街(浑南大道—南堤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恒大项目用地界;北至:南堤东路〔详见区城市建设局提供的文德街(浑南大道—南堤路)征收范围图,图幅号:DJ022025060410〕。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1月25日
五、征收补偿标准
按照《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政府令第46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相关部门停止办理该地区土地、房屋转让登记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征收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应响应政府号召,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工作,按期搬迁和拆除地上物。
七、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沈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