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物征收补偿方案
为了提高城市整体建设水平,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的相关规定,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文德街(浑南大道—南堤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地块范围内,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同时收回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浑南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项目名称
文德街(浑南大道—南堤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恒大项目用地界;北至:南堤东路〔详见区城市建设局提供的文德街(浑南大道—南堤路)征收范围图,图幅号:DJ022025060410〕。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1月25日
五、征收补偿标准
按照《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政府令第46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由五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浑南区征收疑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