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浑南区征收工作计划(第一批)的工作部署,为保障国网沈阳供电公司苏家屯区农网改造10千伏项目顺利实施,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涉及桃仙街道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物实施征收,现将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桃相甲乙线改造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南石庙子村;西至:宁路村;北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日期
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20日
五、征收补偿依据
集体土地上企事业单位征收参照《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万实大厦外网电力设施项目地上物补偿实施方案》,临时用地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文件标准执行。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桃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上报浑南区征收疑难工作会议研究确定。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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