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浑南区征收工作计划(第一批)的工作部署,对杏林学院项目进行征收,现就有关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
杏林学院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麦营路,北至:用地界。(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及改扩建大棚、房屋,相关部门停止办理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希望征收范围内的居民响应政府号令,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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