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拟对沈阳市浑南区2022年度第57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土地及地上物进行征收,区政府已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沈浑征预告字[2022] 68 号《征收土地预公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方案如下:
—、项目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2022年度第57批次建设用地
二、 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详见勘测定界图,图幅号:2022-hn-w034-3,由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提供)。
三、 征收实施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四、 签约期限
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 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东陵区(浑南新区)东湖街道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沈东陵(浑南)政办发[2011] 49号文件等相关征收会议纪要及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六、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由东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浑南区征收疑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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