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预算和任务的通知》(辽财指社(2020) 363号),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全市2020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6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115户),具体如下 :
新民市: 161户,C级74户、D级87户(含建档立卡贫困 户C级9户、D级5户);
康平县: 153户,C级11户、D级142户(含建档立卡贫困 户C级 11户、 D级73户);
辽中区: 78户,C级59户、D级19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15户、D级2户);
法库县: 40户 ,D级40户;
苏家屯区: 17户 ,C级 1户、 D级 16户;
于洪区: 13户 ,C级 12户、 D级 1户;
浑南区: 10户 ,C级8户、 D级2户;
经济技术开发区: 7 户 ,D 级 7 户;
沈北新区: 6 户 ,D 级 6 户;
和平区: 1 户 ,C 级 1 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资金为辅统筹使用,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一) 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每户补助1万元(含扶贫发展资金0.5万元),D级危房每户补助5万元(含扶贫发展资金0.5万元)。
(二) 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C级危房每户补助0.5万元,D级危房每户补助4.5万元。
三、完成时限
2020年9月底前全部竣工。
四、具体要求
(一)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 各地要在行业(或政府)网站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在乡镇、村公告公示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补助 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
(三) 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设计图集、施工方案和免费培训施工人员。
(四)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纸质档案内容要及时、真实、详细地录入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特此通知。
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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