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产发〔2025〕55号)的文件要求,我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沈阳爱瑜饲料有限公司申报2024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企业经营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英达镇公家村388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21日止,申请贴息30.7417万元。经辽宁中意慧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认定应贴息金额30.741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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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