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纠正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全方位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持续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政府工作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树牢安全生产 “常怀民本之心、常思隐患之痛、常悬执法之剑、常筑安全之基”指导性要求,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隐患就是事故”的危机感、“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紧迫感。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之又严抓好各项工作,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各街道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打击、企业自查自纠、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机制,构建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四位一体”,区、街道、社区“三级贯通”安全生产打非工作体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浑南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保驾护航。
(二)具体目标
力争实现“三个确保、一个杜绝”的具体目标。
“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到全领域、全覆盖、全链条;二是确保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动态清零;三是确保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案件100%受理办复。
“一个杜绝”:坚决杜绝由于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桃仙街道成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徐柏钢担任组长,副主任王忠任副组长,各社区(村)、相关科室、各驻街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王忠兼任,王凤旭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等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在街道所有社区(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自建房、冶金工贸、城乡结合部、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5.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7.中介机构出借资质或出具虚假的咨询、评估、鉴定报告的;
8.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0.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1.危险化学品方面。严厉打击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行政交界、仓储物流等重点区域和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农贸市场等场所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超量、超品种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非法违法行为。(应急中队牵头,派出所、 城管办、市场所及各社区(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城镇燃气方面。严厉打击燃气管线违法占压,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液化气;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燃气场站设备设施防火间距不足、私自改扩建、设施设备老化;压力容器、公用燃气管道等未进行检验检测;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泄漏报警装置以及相关配件等产品;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和瓶阀;使用翻新“黑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以及使用“万能枪”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所牵头,派出所、应急中队、城管办、经发办、消防中队、各社区(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安全方面。严厉打击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设施或无法正常使用;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非法违法行为。(派出所、消防中队分别牵头,社建办、城管办、经发办及各社区(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自建房方面。严厉打击损坏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改变房屋用途,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经营性用房、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非法违法行为。(城管办牵头,派出所、市场所、执法中队、应急中队及各社区(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冶金工贸方面。严厉打击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金属冶炼企业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及工艺;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取得特种作业证,违规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未开展风险辨识制定有效管控措施,实施环保设施检维修作业;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或者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等非法违法行为。(应急中队牵头,派出所、经发办、农服中心、消防中队及各社区(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各驻街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主要负责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负总责,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齐抓共管,严禁推诿扯皮,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不留盲区、取得实效。
(二)强化联合执法
要建立由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各驻街单位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实效性。
(三)加大打击力度
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施地毯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查出的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强大威慑力。要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规范文明执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要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五)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企业设置固定举报公示牌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拨打12345电话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查实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迅速组织力量从严从快依法惩处。要坚持和完善联合惩戒制度,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
(六)加强督导检查
应急办要以暗访检查、突击检查、“回马枪”检查、问题线索现场复核等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
(七)构建长效机制
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联席会议、备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长期保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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