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各相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
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桃仙街道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区、行业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桃仙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6日
桃仙街道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街消防安全隐患防控工作,强化居民小区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街道安委会、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紧盯居民小区重点部位,聚焦群众身边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重拳除患,解决问题、提高效率,梳理现有体制机制,全面排查居民小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占堵消防生命通道问题,打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坚决筑牢城市安全防线,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二、工作目标
坚持条抓块管、属地为主,压实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全覆盖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具体做到五个确保不发生:一是确保不发生“小亡人”火灾事故;二是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三是确保不发生火灾处置过程中引发次生灾害事故;四是确保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五是确保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防范负面舆情。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桃仙街道成立全街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班,专班主任由办事处主任徐柏钢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副主任王忠、桃仙派出所所长邱斌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分管领导担任,街道安委会、消安委有关成员和各相关社区(村)书记(主任)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景择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桃仙应急中队队长李满仓、桃仙派出所副所长赵亮、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戴琪担任,统筹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督导考评等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中队、消防工作站):发挥街道安委会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落实相关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指导街道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责任,督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加强对监管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移交相应消防监管主体的消防违法行为。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住宅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履约情况。负责全街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电梯识别系统配置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工作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面向居民的宣传工作,对于网格巡查时发现的问题或居民反映的问题,能劝阻的第一时间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
桃仙派出所:负责按照《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沈阳市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暂行)》《浑南区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暂行)》有关要求对小区及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责令改正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桃仙执法队:依法处置小区内违规搭建及小区周边违法搭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配合各社区(村)及有关职能办公室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
李相市场所: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落实明码标价,依法查处不执行充电电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牵头组织桃仙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依法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检查,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规范充电服务费用,指导电力企业主动承建停放充电设施,落实国家、省、市减收、免收充电服务费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
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12345”平台):牵头明确消防生命通道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等消防隐患投诉受理办理的通道和责任。负责协调浑南供电公司、东陵供电公司落实“三零服务”政策,加快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改造升级,完成存量用户用电类别变更,全面推进电网直供,实现充电单独计量。
其他有关职能办公室按照分管领域组织推动、调度督导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指导各社区(村)推动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一线解决突出问题。
各社区(村)是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桃仙派出所、李相市场所等有关职能办公室和驻街单位要持续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指导社区(村)做好居民小区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护,及时报告或督促整改各类隐患问题。
各社区(村)负责具体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队伍,“进区入户”开展排查,协调桃仙派出所对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门店、底商等实施全覆盖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疏散演练。
四、工作流程
(一)问题发现与报告
1.日常巡查检查
(1)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或社区专职网格员每日对居民小区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重点关注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沿街商铺等方面的安全情况。
(2)桃仙派出所按照《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沈阳市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暂行)》《浑南区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暂行)》要求,每周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及“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及沿街商铺、门店、底商等实施全覆盖排查整治。
(3)“零事故”工作室每周组织行业部门专属网格员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各社区(村)全面梳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桃仙派出所包片民警、社区专职网格员、部门专属网格员的联系方式和受理事项部件清单,在小区内的楼道、电梯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开,鼓励居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群众投诉举报
(1)街道有关职能办公室、桃仙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设立专门举报投诉受理窗口,接收群众“面对面”举报投诉。
(2)居民可通过小区内公开的联系方式向相关网格员或部门反映问题,“零事故”工作室负责人统筹组织建立隐患投诉台账,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二)问题处置与流转
3.一般问题处置
(1)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或社区专职网格员发现居民小区内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向桃仙派出所(负责有物业的小区)或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无物业的小区)报告。
(2)桃仙派出所或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依法督促整改,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拒不整改的,提报区应急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督改,直至问题隐患消除。
(3)桃仙执法队依法处置小区内违规搭建及小区周边违规搭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
(4)对于消防设施和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管理费或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解决;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整治;老旧小区或开发单位灭失的,由区政府统筹相关部门筹措资金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解决。
(5)沿街商铺、门店、底商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桃仙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监管职权责令改正,消防救援部门对相应消防监管主体移交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问题流转与协调解决
(1)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和各驻街单位接报“12345”平台交办或各社区(村)传递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举报投诉件后,对属于本部门管理权限的,即时办理并于当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交办进展结果;不属于本部门管理权限的,当日内反馈平台并提出建议承办单位;平台二次派件的不得退件。
(2)街道有关职能办公室接到隐患问题报告后,2日内协调桃仙派出所或区有关行业部门共同解决。涉及重大问题或短期无法解决的,报街道工作专班3日内协调解决。
(3)街道工作专班每周调度投诉举报件的办结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疑难件,必要时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推动解决;遇有重大问题即时研究解决。涉及跨地区或需全区层面源头治理的报区工作专班统筹调度解决。
(三)问题整改与督办
5.整改责任落实
(1)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对照台账清单开展销号式整治,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推动隐患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2)对于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6.督办与问责
(1)街道工作专班组成督查组,每周明查暗访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小区消防安全常态化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建账管理,即时交办督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
(2)街道工作专班会同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纪工委加大对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力和不担当不履职、检查走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引发火灾事故的全区通报、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评估与长效机制建立
7.总结评估
(1)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结束后,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
(2)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全面汇总分析工作情况,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
8.长效机制建立
(1)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包括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机制、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
(2)确定治理“飞线充电”、小区通道占堵等违法行为的执法依据和责任主体,加快推进消防领域智慧监管,布设消防车通道占用感知设备,实现部门联动,主动监测、及时督改。
五、整治内容
此次排查整治覆盖全街所有居民小区,针对安全规范“一贴了之”、问题反馈“石沉大海”、群众投诉“无门”、部门互踢皮球等症结问题,聚焦占堵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突出风险,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整改安全规范“一贴了之”。重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完善,缺乏常态化管理,工作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发文了”当成“落实了”,把“开会研究了”当成“问题解决了”,把“任务分解了”当成“任务完成了”。
具体举措:
(1)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专项整治期间,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日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由桃仙派出所每周对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检查。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覆盖检查,此后建立每周常态巡查、闭环整改机制;零事故工作室每周组织行业部门专属网格员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方案》中“四、工作流程”“(二)问题处置与流转”“3.一般问题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2)建立常态化督办机制。街道工作专班组成督查组,每周明查暗访各社区(村)和有关职能办公室小区消防安全常态化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建账管理,即时交办督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街道工作专班每周通报明查暗访突出问题。各社区(村)和有关职能办公室按照“条抓块管”的原则开展常态化指导督导。
(3)建立常态化问责机制。由街道工作专班会同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纪工委加大对各社区(村)和有关职能办公室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力和不担当不履职、检查走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引发火灾事故的全街通报、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2.整改问题反映“石沉大海”。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工作流于形式,缺乏行之有效的提示、督办手段,消防工作要求未有效落实,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具体措施:
(1)建立并落实“首办负责制”,社区居委会网格员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建立隐患问题清单,能够处置的即时处置并反馈投诉举报人,不能处置的立即报街道有关职能办公室。
(2)建立并落实隐患问题联动解决机制。街道有关职能办公室接到隐患问题报告后,2日内协调桃仙派出所或有关行业部门共同解决。涉及重大问题或短期无法解决的,报街道工作专班3日内协调解决。
(3)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机制。街道工作专班每周调度投诉举报件的办结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疑难件,必要时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推动解决;遇有重大问题即时研究解决。涉及跨地区或需全区层面源头治理的报区工作专班统筹调度解决。
3.整改群众投诉“无门”。重点整治老百姓缺少解决问题途径、诉求无人管问题。
具体措施:
(1)设立举报投诉受理窗口。街道有关职能办公室、桃仙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设立专门举报投诉受理窗口,畅通群众“面对面”投诉举报受理路径。
(2)拓展群众举报受理渠道。各社区(村)全面梳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桃仙派出所包片民警、社区专职网格员、部门专属网格员的联系方式和受理事项部件清单,在小区内的楼道、电梯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开,多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零事故”工作室负责人统筹组织建立隐患清单投诉台账,具体办理流程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3)严肃查处举报投诉不受理行为。对群众2次及以上反映不受理、各级媒体曝光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各社区(村)比照重大安全隐患事项办理要求督办整改销号,并依据浑南区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倒查问责办法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4.整改部门互踢皮球。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存在“盲区”“死角”,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部门工作职责边界不清晰,个别单位不担当、履行职责不力等突出问题。
具体举措:
(1)厘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按照《浑南区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暂行)》(沈浑消安委〔2024〕2号)要求,明确街道办事处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及其非“九小场所”的沿街商铺、门店、底商,公安派出所负责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和“九小场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管理边界,确定管理对象名录清单,规定检查要点和频次要求,向社会公开管理对象清单,推动各方落实。
(2)厘清消防安全隐患办理责任主体和路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12345”平台)、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12345”平台受理消防安全隐患事项办理流程,编制部件清单,确定办理责任主体、时限和反馈程序,其中:①消防通道:有物业管理小区由桃仙派出所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由社区牵头负责;如果问题未解决则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对口协调区应急、公安、房产、消防救援部门共同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则由区应急局牵头督办;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投诉:由社区牵头负责,如果问题未解决则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对口协调区应急、公安、房产、消防救援部门共同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则由区应急局牵头督办;③其他行业安全隐患诉求:由各职能办公室负责,如果问题未解决则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对口协调区应急、公安、房产、消防救援部门共同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则由区应急局牵头督办。以上诉求在分派责任部门办理同时,同步报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12月30日前规范执行。
各社区(村)同步负责制定问题场景受理、流转、处置、反馈闭环办理流程,确保事有人管、事有人办。
(3)规范诉求办理流转程序。有关职能办公室和驻街单位接报“12345”平台交办或社区(村)转递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举报投诉件后,对属于本部门管理权限的,即时办理并于当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进展结果;不属于本部门管理权限的,当日内反馈平台并提出建议承办单位;平台二次派件的不得退件。
(4)建立并落实明责确责机制。街道工作专班负责建立街道职能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浑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暂行)》(沈浑消安委〔2024〕5号)要求,确定“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的日常检查巡查主体和查处违法行为执行主体。
(二)突出风险隐患问题
1.消防“生命通道”。重点整治居民住宅小区堵占消防车通道,门厅、走道、楼梯间、阳台、安全出口堆放杂物,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特别是高层建筑小区消防车通道未按要求施划标识、悬挂标志,违规停放车辆、设置障碍物等。
处置流程:按照《方案》中“四、工作流程”“(二)问题处置与流转”“3.一般问题处置”“(1)(2)(3)”流程进行处置。
2.电动车管理。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违停充电、“飞线充电”、充电线私拉乱建等违规行为。
处置流程:按照《方案》中“四、工作流程”“(二)问题处置与流转”“3.一般问题处置”“(1)(2)”流程进行处置。
3.用火用电管理。重点整治居民住宅小区及用户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老化、破损,违规使用电热器具、取暖设施,使用明火取暖,违规动火作业,特别是地下空间、地下车库违规设置充电设施等突出隐患问题。
处置流程:按照《方案》中“四、工作流程”“(二)问题处置与流转”“3.一般问题处置”“(1)(2)”流程进行处置。
4.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重点整治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和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未按要求维护保养,圈占、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缺失,电缆井、管道井未按要求封堵严密,常闭式防火门不满足功能要求及闭门器损坏等问题。
处置流程:按照《方案》中“四、工作流程”“(二)问题处置与流转”“3.一般问题处置”“(4)”流程进行处置。
5.沿街商铺、门店、底商管理。重点整治违规超量存放液化气罐,生产经营、储存和人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问题,在场所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擅自拆除、停用、挪用;违规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设施,特别是房屋、车库等改变使用性质,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处置流程:按照《方案》中“四、工作流程”“(二)问题处置与流转”“3.一般问题处置”“(5)”流程进行处置。
6.充电停放设施不足。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车多桩少,部分社区、小区不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等问题。
整改措施: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摸清需求底数,按照“一个小区一方案”,加快推动充电桩配置。对于住宅区内不具备配置安装条件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区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对接,做好小区外道路和空地规划调整,指导物业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合理配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人,利用维修基金、小区共有收益等资金,解决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配置费用问题。2024年底前,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配置小区需求满足率达到80%,2025年3月前完成90%;2024年底前,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完成配置达到65%,2025年3月前完成85%。
7.充电收费贵。重点整治不执行充电电价政策、不明码标价等问题。
整改措施:经济发展办公室配合区发改部门,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单位专项培训,宣贯解读《关于规范沈阳市电动自行车收费行为告知书》,推动经营单位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改。李相市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电动自行车充电乱收费问题。
六、工作措施
(一)高效组织部署。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要全面迅速部署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社区(村)书记(主任)、各有关职能办公室负责人要落实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专题部署,场景化制定检查要点,组织开展专题风险研判会商,明确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各社区(村)书记(主任)要带队检查、蹲点指导。
(二)分级调度推动。即日起到专项整治结束,建立日调度工作机制,街道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日调度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当日工作简报提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专班。街道工作专班每周听取专项整治情况,形成材料通报各社区(村)和有关职能办公室。
(三)摸底清单管理。12月28日前各社区(村)要组织对本辖区居民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摸排,12月31日前梳理形成小区火灾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推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重大隐患问题,重大隐患问题清单要报街道工作专班备案。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域内消防救援站结合消防联勤工作,延伸开展居民小区实地熟悉和消防安全巡查,将居民小区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纳入熟悉巡查基本内容。
(四)加强督导检查。街道工作专班将会同纪工委、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建立联合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动态专项督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街道工作专班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引发火灾事故的全街通报,按照《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辽政办〔2023〕33号)开展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五)畅通投诉渠道。发动引导群众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街道工作专班组织专人协调推动解决群众消防安全诉求。按照“首问负责”“有问必解”原则,全方位、无例外做到群众投诉问题得以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12345”平台)牵头明确消防生命通道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等两类投诉受理办理的通道和责任,做到第一时间受理、核查、处置。社会事务办公室指导社区工作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面向居民的宣传工作,对于网格巡查时发现的问题或居民反映的问题,能劝阻的第一时间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
(六)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广泛发布警示教育专题片及系列科普图文、短视频、提示字幕等,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同时,各社区(村)发动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加强舆情引导处置,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防止火灾事故舆情风险向社会安全领域传导。
七、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2月26日前)。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细化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同时,各社区(村)要全面部署推进,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3日)。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按照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对照台账清单开展销号式整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四)工作总结阶段(2025年2月14日至2月28日)。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要将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形成有效合力。街道工作专班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条块结合、部门协同,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靠前、牵头抓总,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强化信息联通、风险联控、隐患联治、事故联防,形成工作合力。
各社区(村)、各有关职能办公室、各驻街单位要安排专人,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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