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桃仙街道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5-08-05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全区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浑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浑南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浑南安委发〔2025〕5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外墙以及冷库、室内冰雪场馆等保温材料应用领域,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关键,优先遏制增量,有效治理存量,建立完善标准,全面提升建筑保温材料生产流通、质量评价、建设施工、排查修缮、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5年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26年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的突出安全隐患,完善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推进落实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生产流通产品质量问题

1.加强生产质量管控。全面摸清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数量、规模、产品类型等基本情况,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2025年6月底前完成。组织辖区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申报行业规范条件,强化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将建筑保温材料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年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坚决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3.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推广技术含量高、阻燃性能强、综合效果好的优质建筑保温材料。做好国家强制性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修订后的宣贯工作,并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着力解决质量评价失准失真问题

4.规范产品出厂检验检测。督促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严格产品出厂检验要求,保证送检材料真实性、代表性,准确反映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并按照检验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及说明书中标注燃烧性能等级。鼓励同一样品的燃烧性能、导热性能检验检测由同一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并在同一份报告上出具相关检验检测结果;确需分包检验检测的,应使用同一样品。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5.严格施工进场检验检测。建筑保温材料施工进场后,督促施工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取样,留存书面及影像证据备查,见证人员签字确认并制作见证记录。取样应保证随机性和代表性,并具备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标志。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对于重点工程项目,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6.强化监督制约。组织开展保温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建筑保温材料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实结论,冒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名义出具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健全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信息等查询系统,督促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检验检测报告或提供查询平台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三)着力解决建筑保温材料建设施工违规违章问题

7.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健全参建单位考核检查管理制度,强化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履约管理;严格检查建筑保温材料进场检测资料,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单位建筑保温隔热设计及其材料选用应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现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严查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审查要点规定的审查内容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先检后用”原则,使用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不得偷工减料;要加强对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核查,严查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违法违规操作。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

8.严把施工质量关。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做好保温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告知。严格落实施工自检、质量员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制度,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保温工程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推动技能培训与现场施工相互促进。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有效保障外墙保温工程安全质量,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鼓励因地制宜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9.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督促施工企业将建筑保温材料使用安全及施工作业安全纳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动火作业审批和动火作业持证上岗,指导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设置临时水源和灭火器材,严格控制火源,严防违规施工作业引燃建筑保温材料。对涉及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含拆除工程),推行属地备案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安全指导,强化火灾风险防范,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0.严格验收把关。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建筑保温材料的进场抽样检测资料应全面客观,未开展材料进场抽样检测、检测资料不齐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非见证检测的建筑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验收依据。强化对建筑保温材料技术交底、质量文件、进场复验以及隐蔽工程验收等信息的检查核查。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专项验收。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四)着力解决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问题

11.常态化开展排查。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要按照《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要求,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进行周期性常态化自查,及时修复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和脱落等问题。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及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高层民用建筑,鼓励产权所有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需整体改造更新的,由产权所有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造计划。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履行服务合同约定,协助建筑产权所有人做好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排查工作。各街道及相关部门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检查和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本社区辖区、本行业系统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对外墙外保温开展常态化排查,落实问题整改。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2.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对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在建筑主入口及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易燃可燃杂物,禁止在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着力解决冷库安全监管问题

13.加大建设过程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和《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有关规定。根据《冷库安全规程》(GB/T 28009-2011)、《室内装配式冷库》(SB/T10797-2012)等标准的修订情况,适时组织宣贯。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对于涉及的冷库不符合规定和技术标准,采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相应行政许可(行政备案)。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应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进一步明确冷库建设工程的监管部门和管理要求,及时排查掌握有关情况,严防漏管失控,2025年6月底前完成。

14.强化使用环节协同监管。依法加强冷库监督管理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工贸、化工企业冷库监督抽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设有室内装配式冷库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抽查,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移交安全问题隐患线索。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

(六)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15.加强源头信息追溯。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在出厂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明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燃烧性能等信息,企业应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对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运用数字化手段,记录进场材料信息,实现材料供应企业、产品技术指标以及材料进场、取样、检测、验收等信息可追溯,严格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16.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开、推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等信息。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17.严格事故倒查追责。对于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问题导致的重特大亡人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生产、销售、检验检测、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统一管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治期间发生保温材料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三、保障措施

成立全街“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徐柏钢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各社区(村)书记组成。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联合统筹推进,健全会商、督办、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与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各社区(村)安排专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5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部署情况、工作方案;并于每月18日前上报阶段工作总结,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2月18日前分别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以上部署情况、工作方案以及总结等均报送至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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