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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办理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1-09-22

根据沈房发【2012】93号《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提供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填写授权书进行信息比对,经济比对符合条件后提供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务工单位出具)、在沈连续缴纳一年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或单位出具均可),如有家庭成员共同申请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同申请人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及在沈暂住证明,家庭成员还需务工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家庭(主申请人)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填写授权书进行信息比对,经济比对符合条件后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如有家庭成员共同申请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同申请人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及在沈暂住证明。

城市低收入家庭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填写授权书进行信息比对,经济比对符合条件后提供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两、每个人的收入情况证明(学龄前儿童、学生可以不提供)、每个人的住房情况证明(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提供户籍地房产证明;提供现住址证明)、户口本(户口主页和每个人本人页)、每个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有效学生证)、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公示材料、其他特殊情况材料,由社区初审上报街道,街道复审后上报区房产局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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