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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3〕第19号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3-12-08

辽宁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10月27日批准《关于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三厂至桃仙机场新建航煤管线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同意将浑南区集体农用地0.5989公顷(含耕地0.01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11月9日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三厂至桃仙机场新建航煤管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辽政地〔2023〕79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用地面积及位置

批准用地0.5989公顷,位于沈阳市浑南区王滨街道前康村0.5989公顷,其中:农用地0.5989公顷(含耕地0.0150公顷)。

二、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妥善解决好被用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浑南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3〕5号)等法律及规章制度,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三厂至桃仙机场新建航煤管线工程建设用地),并于2023年7月10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相关补偿安置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按此方案实施。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项目提供土地

四、辽政地〔2023〕799号批复自2023年11月9日印发之日起生效。

五、附则

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及相关权利人对本次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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