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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政征桃仙集(2024)第001号《征收公告》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4-07-19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建设水平,根据浑南区总体规划及区政府的部署,决定对桃仙河改造项目地块进行征收,现就有关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桃仙河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详见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桃仙河三调地类图)。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及改扩建大棚、房屋,相关部门停止办理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希望征收范围内的居民响应政府号令,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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