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建设水平,根据浑南区总体规划及区政府的部署,决定对地铁10号线(张沙布-丁香街)工程地块进行征收,现就有关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地铁10号线(张沙布-丁香街)工程
二、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详见由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李相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及改扩建大棚、房屋,相关部门停止办理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希望征收范围内的居民响应政府号令,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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