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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政征东湖临(2025)第001号《临时用地公告》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5-01-24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保障地铁工程安全,对地铁9号线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进行临时用地,现将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用地项目名称

地铁9号线临时用地

二、临时用地范围

详见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勘测定界图,图幅号:2022-hn-w044-zhq、2022-hn-W44-smz、DJ022024051111。

三、临时用地补偿实施主体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四、临时用地期限

临时用地征用期限为一年

五、签约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临时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及改扩建大棚、房屋,相关部门停止办理一切相关审批手续,要求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居民响应政府号召,配合临时用地相关工作。擅自抢栽、抢种、改扩建地上物一律不予补偿。临时用地期限内,临时用地的使用者应按照项目建设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临时用地的使用者应依法将土地予以返还。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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