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告变更
浑南政征东湖变(2024)第002号
根据浑南区总体规划及区政府的部署,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5月7日作出浑南政征东湖(2024)第002号《征收公告》,现决定对张沙布城中村改造项目1期范围进行变更,对地上物实施征收,就有关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张沙布城中村改造项目1期
二、征收范围
由“东至:文溯南街西二街,西至:张沙布村界,南至:王宝石寨村界,北至:规划路(详见由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浑南分院提供的张沙布城中村改造项目1期征收范围图)”变更为东至:文溯南街西二街,西至:张沙布村界,南至:王宝石寨村界,北至:规划边界-三环高速(新增范围详见由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浑南分院提供的张沙布一期征收范围图,图幅号:ZB022025041604)。
三、征收实施主体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及改扩建大棚、房屋,相关部门停止办理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希望征收范围内的居民响应政府号令,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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