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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南路南一路(祝科东二街至祝科东五街)《地上物征收补偿方案》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6-11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建设水平,根据浑南区总体规划及区政府的部署,决定对该公告涉及地块内地上附属物给予征收补偿。结合浑南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项目名称

风能南路南一路(祝科东二街至祝科东五街)道路排水工程

二、征收范围

东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征收范围详见由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提供的风能南路南一路征收范围图)。

三、征收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

五、征收补偿标准

按照《东陵区(浑南新区)东湖街道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沈东陵(浑南)政办发[2011]49号)执行。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由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浑南区征收疑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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