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关于印发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浑南政办发〔2018〕27号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18-04-18

沈浑南政办发〔2018〕27号

关于印发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市直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餐厨垃圾引发的食品安全、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根据《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结合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条块结合、区域为主、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和监管网络体系,以及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工作管理台账、转移联单、收运处置许可等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规投放、非法收运处置(乱排乱倒、饲养畜禽、私自提炼地沟油等)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逐步提高浑南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

二、工作任务

1.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建立管理台账制度。餐饮单位每天要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日产量和去向等,如实填写《餐厨垃圾管理台账》。二是建立分类收集制度。餐饮单位要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独收集和存放餐厨垃圾,严禁混入其他垃圾(如纸张、塑料、餐具等)。三是建立收运许可制度。餐饮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交给具有收运许可的企业进行收运,并与其签订收运协议。四是建立转移联单制度。餐饮单位、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在转移餐厨垃圾时要填写转移联单,三方备案存档,监管部门要对餐厨垃圾种类、日产量和去向,实施可追溯、全过程跟踪管理。

2.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一是确定收运范围。收运范围暂定为五三、浑河站东、东湖、桃仙、白塔5个城区街道办事处。二是开展收运处置工作。市里统一招标确定的具有收运许可的收运企业按照收运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频次,到餐饮单位收运餐厨垃圾,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场。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监管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要求餐饮单位、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建立“四项制度”,对违反《办法》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清除非法利用餐厨垃圾牟利行为,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区领导担任。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环保分局、交通局、商务局、农发局、旅游局、卫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督考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政府是全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餐厨垃圾收运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申报餐厨垃圾量,组织餐饮服务单位与有收运许可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规范餐厨垃圾分类存放等工作;负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收运行为;妥善解决和协调现有泔水车收运的矛盾和冲突,完成市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相关街道办事处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量定时申报、定点分类存放和收集的日常监管及上门宣传等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首次配发的垃圾桶进行日常清洁维护及后期损坏的更新;承担本辖区餐厨垃圾日常监管、日常执法等费用。

(三)相关部门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餐厨垃圾收运政策的制定、解读和宣传工作;负责餐厨垃圾项目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餐厨垃圾日常收运监管;拟订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制定考核方案;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和处置联合执法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屠宰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基本信息;负责依法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注册;协助督促食品加工单位和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及台账;组织食品加工单位和餐饮单位与有收运许可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依法查处销售和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用于食品制作的违法行为;参与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和处置联合执法工作。

农发局负责规模禽畜养殖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及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餐厨垃圾饲喂禽畜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鸡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残渣油脂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定期提供屠宰企业基本信息,督促屠宰企业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及台账;组织屠宰企业与有收运许可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参与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和处置联合执法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管,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安装、使用隔油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单位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参与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和处置联合执法工作。

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无道路运输证、非法改装的餐厨垃圾收运车辆;按照法定职责参与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和处置联合执法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垃圾加工产品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配合开展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和处置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区级党政机关等单位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及台账,组织党政机关等单位与有收运许可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

商务局负责协助督促全区商业服务机构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及台账,组织全区商业服务机构与有收运许可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

教育局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各类学校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及台账,组织学校与有收运许可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

旅游局负责协助督促管辖范围内旅游饭店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及台账,组织旅游饭店与有收运许可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

卫计局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及台账,组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有收运许可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

财政局负责按照预算核拨相关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督考办负责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五、工作步骤

1.完善组织机构,强化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制定《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方案》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前)

2.制作相关材料,全面发放到位。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宣传和发放由市里统一印制的餐厨垃圾管理法规规章、《致全市餐饮经营单位的一封公开信》和《餐厨垃圾管理台账》、《餐厨垃圾日产量调查表》、《餐厨垃圾收运协议》、《餐厨垃圾转移联单》等宣传材料和表单。各成员单位按照条条、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块块组织向各餐饮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发放《办法》、《公开信》和《台账》、《调查表》、《收运协议》、《转移联单》等,要求餐饮单位自收到开始,与收运单位联系签订收运协议,并每天如实填写《台账》、《调查表》和《转移联单》。(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农发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商务局、教育局、旅游局、卫计局,配合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

3.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全社会共识。在媒体上发布餐厨垃圾管理“四项制度”详细内容,持续解读《办法》,刊载《公开信》和《餐厨垃圾管理台账》样本,印制宣传画等方式直接张贴或发放,向全区餐饮单位和广大市民宣传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政策,让全社会形成共识,形成有利于餐厨垃圾集中管理的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配合部门:各类媒体,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前)

4.确定餐饮单位,建全基本信息档案。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登门发放《办法》、《公开信》和《餐厨垃圾管理台账》样本,宣传餐厨垃圾管理“四项制度”的同时,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部队的食堂、旅游酒店、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特大、大中型餐饮单位、屠宰加工企业为重点,逐户调查驻街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日产量,填写《餐厨垃圾日产量调查表》,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日产量,确定首批收运餐饮单位。(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

5.签订收运协议,逐步开始收运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集中组织首批收运餐饮单位与具有收运许可的企业签订收运协议,或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集中签约,并发放专用垃圾桶(市里统一采购的垃圾桶设有电子标签,纳入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同时要求餐饮单位每天如实填写《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逐步推进,使全区应当首批收运的餐饮单位的签约率和收集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收运企业,配合部门:区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

6.处理场全面运行,集中收运工作全面铺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收运企业开展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工作,确保餐饮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给收运企业,由收运企业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场。(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收运处置企业,配合部门:区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7.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自本方案正式实施开始,与签订收运协议工作同步,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联合执法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对不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不分类收集和存放餐厨垃圾、不签订收运协议和不履行收运协议等违反《办法》的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对私拉乱运的行为进行整治,有计划取缔私自利用餐厨垃圾进行畜禽喂养、私自炼制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同时,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农发、工商、环保、交通部门,配合部门:区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8.形成长效管理,餐厨垃圾管理有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查找漏洞,完善措施,形成和建立餐厨垃圾长效化管理机制。(责任部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部门:区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是贯彻实施《办法》,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市容环境整洁,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整治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认真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逐级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配合。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各成员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短时间内取得成效。要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行业基础资料,实现部门和行业信息共享;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落实人员和所需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引导餐饮单位积极配合浑南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强化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成员单位全年绩效考核指标,区督考办将定期督办和考核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确保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如期推进并取得成效。

5.完善信息。全区成立浑南餐厨垃圾公共专用电子邮箱,邮箱为HNCCLJ@126.com,密码:hncclj126。并成立专门微信工作群,请各成员单位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发布和反馈信息,交流经验做法。

本方案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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