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关于印发浑南区开展省级 “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浑南政办发〔2020〕14号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0-04-30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浑南区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浑南区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68号)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118号)文件精神,“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交通运输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需要,是辽宁省成为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首批试点省份需要,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需要,是2020年我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为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改革创新、民生优先、统筹推进、普惠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我区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快农村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升我区农村交通运输普遍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切实把我区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达到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十个100%”即: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达到100%;农村公路现有险桥处置率10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维修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主动安全技术装备安装率达到100%;城乡客运一体化考核AAAA级市县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客运站亭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的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区政府成立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闫占峰  区政府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王德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区委组织部(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主管领导,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四、责任分工

(一)区委组织部(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将“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纳入我区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区委宣传部

负责宣传及制作浑南区“四好农村路”创建宣传片工作。

(三)区发改局

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四)区财政局

负责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资金筹集和保障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审核及监管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农村公路的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2.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四好农村路”创建相关协调工作。

3.负责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联络、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及转报工作,做好定期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

4.负责研究、起草并汇总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工作方案。

5.负责督促协调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

6.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和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公交站亭的计划和实施工作。

7.负责研究起草公路运输、物流服务、路政执法、公路养护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8.负责全区县级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包括:路面养护、路基养护、桥涵养护;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夏季防汛、冬季除雪工作;农村公路行道树维护及绿化栽种、补植等工作。

9.负责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路产路权保护管理;负责依法查处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负责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行为;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制度。

10.负责对农村公路运输进行督查管理,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负责统计分析农村公路运输、物流服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定期通报、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装置安装工作;负责农村客运车辆主动安全技术装备安装工作;负责考核城乡客运一体化AAAA级工作;负责农村客运车辆带邮带货建制村全覆盖工作;负责农村客运站亭乡镇全覆盖率;负责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全覆盖工作。

12.负责对养护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养护站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养护站人员的监督考核等工作。

13.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定工作。

(六)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

参与建设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监控和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验收等工作。

(七)各街道办事处

1.负责各社区养护资金拨付,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考核,并于每月底将汇总情况报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负责成立本街道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由1名副主任担任主管领导,并设交通助理1名(科级干部、可兼职),指导社区建立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构,并做好工作记录和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乡村级公路沿线秸秆禁烧、日常养护及除雪等工作。

五、主要任务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县乡村三级公路的专业化养护和县级公路的日常养护由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乡级公路的日常养护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村级公路的日常养护由社区委员会负责实施。构建形成 “县路区管、乡路街管、村路村管”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1.明确建设目标。全区农村公路台账内的农村公路达196条,其中:县道18条247公里,乡道28条155公里,村道150条303公里,基本形成县路为骨架,乡路为支线,村路为脉络的公路网络体系。

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质量验收体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三同时”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3.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确保农村公路危桥当年发生当年改造,完成年度乡村级公路危桥改造任务。加强对建成年限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检测,及时消除桥梁隐患点。

4.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重点治理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的安全隐患,实施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保障设施,加大隐患路段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5.加强实施建设管理。继续实行农村公路“四制”管理落实,即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以质量为中心,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省相关规定,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组建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能的机构,由1名副主任担任主管领导,设1名交通助理(科级干部、可兼职)具体负责。社区成立议事机构,安排护路员1-2名。到2020年底,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2.建立“路长制”管理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总路长、县域路长、乡域路长和村域路长四级管理体系。初步构建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到2020年底,建立覆盖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实现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3.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能力建设,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路产案件,保障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有序推进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治理,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

4.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实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打造美丽乡村路。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完善养护体系。进一步强化区、街道、社区对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县路区管、乡路街管、村路村管”的公路管护体制,完善街道政府管养机构建设,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2.制定养护细则。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要对专业养护、非专业养护提出具体要求,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的方式,督促做好养护管理工作。对农村公路路况和养护质量进行评价,定期考核。

3.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公路保障部、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环卫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按各自分管区域,清路面及边沟、整治路基、垃圾清运等工作。

4.保障养护资金。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区财政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力度,管理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确保省、市、区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统筹安排,真正实现有路必养。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结合城市公交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网络、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客货运输发展,到2020年底,实现农村客运站亭乡镇覆盖率100%。

2.大力推广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技术。强化客货车辆运营监管,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水平和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装置安装率和农村客运车辆主动安全预警技术装备安装率达100%。

3.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强化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意识,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考核达到AAAA级标准。

4.提升邮政运输服务质量。在具备条件的街道,建立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网络,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提升邮政普遍服务质量,提高快递服务城乡普惠水平;在邮政与快递、交通等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合作范围,推动邮政网络向开发、共享、合作的综合服务平台转换,实现乡镇快递服务全覆盖。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3月1日-4月30日)

各单位及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以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加强宣传工作,指导社区建立农村公路议事机构。4月底前完成。

2.加快推进工程前期工作,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要加快推进招投标工作,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4月底前启动招投标工作。

3.由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完善《浑南区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和考核实施细则》,指导街道和社区开展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4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4.积极做好相关文件、资料汇编工作。各部门认真梳理创建内容和考核重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周密细致的准备好各类文件并对有关农村公路的法规、政策、制度、办法等文件进行归集整理,汇编成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1日-9月30日)

各单位及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部门责任分工倒排工期,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1.强化施工过程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推进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确保9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2.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和“七公开”制度,对近两年已完工但未履行验收程序的项目,及时进行竣(交)工验收,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实现维修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3.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力度。采取春秋会战和日常养护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公路开展养护工作。由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招标专业队伍对农村公路和桥梁进行病害处治等工作,8月底前完成;对乡村级公路由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开展日常养护工作,春季养护会战6月底前完成,秋季养护会战正式验收前完成。

4.完成农村公路绿化任务。大力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强化后期管护,保证成活率和保存率。6月底前完成。

5.对道班庭院及时进行修缮,8月底前完成。

6.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完善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及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6月底前完成。

7.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全部实行通行条件审核。农村客运站亭乡镇覆盖率达到100%。8月底前完成。

8.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未达到AAAA级的,要立即落实整改,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考核达到AAAA级标准。8月中旬完成。

9.提升邮政运输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实现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8月底前完成。

10.强化基层单位内业规范管理水平。计划、财务文件要详实准确;工程各项档案、台账、检查记录及农村公路路政、养护管理单位的内业资料、上墙图表和检查记录等内业资料统一规范、准确无误。

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时间节点按期报送完成情况;区政府每月调度1次,建设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综合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实际,拟请省、市相关部门进行模拟验收工作,根据模拟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整改,确保我区顺利成为“四好农村路”达标县区。

1.按照示范县考核内容,规划检查行走路线,明确迎检重点准备单位,储备受检工程项目和基层站点,对照创建标准,对储备项目进一步完善提高,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要早动手、早准备、充分做好迎检内业准备工作,确保内业资料检查不丢分。

3.精心准备创建宣传片和汇报材料。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努力争创“四好农村路” 达标县区。

(二)落实资金,提供保障

区财政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建设和养护资金渠道,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区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我区绩效考核,强化督导考核,全力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高效落实。

此方案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浑南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2.浑南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


附件1:浑南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辽宁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辽交办〔2019〕17号)文件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区农村公路推行“路长制”,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构建路网结构优化、体制机制顺畅、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优美、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体系。现结合全区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区所有农村公路的“路长制”工作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公路建设管理新模式,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的浑南区提供交通支撑。

二、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路是指全区范围内已列入农村公路数据库里程的县道、乡道、村道。到2020年6月前,建立“路长制”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到2020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路长制管理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农村公路实现“建设推进顺畅、管理落实到位、养护全面加强、运营便捷高效”,达到“畅、安、舒、美”,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组织架构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总路长、县级路长、乡级路长和村级路长四级管理体系。总路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县级路长由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区长担任,县级副路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乡级路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乡级副路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村级路长由社区主任担任。

区政府成立浑南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闫占峰  区政府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德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

四、管理模式

(一)网格化管理。 把“路长制”嵌入我区的社会管理体系中,把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全社会的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对农村公路实行网格化管理,使社会管理的网格员成为农村公路的管理员。明确每条公路的管理责任人,在路长的领导下开展“管护”工作,形成农村公路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格局,提升农村公路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机制化治理。建立完善以市级为统筹指导,以区为主体,以街道、社区为依托的“路长制”四级联动治理新机制。区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主体化责任,落实“路长制”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域内“路长制”工作;街道、社区要按照网格化、信息化的要求,把“路长制”工作具体化,实行责任制,确保所有的农村公路都在管理之中。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确保科学高效的利用各类规划资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结合周边地理环境,根据道路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技术标准与结构。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整合使用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协调、动员沿线百姓,有效解决拆迁占地问题,做好路基改造工作。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服务交通强国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1.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认真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优化整合区公路管理机构,明确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机构,建立建制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确保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养护巡查、除雪防汛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鼓励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2.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路政执法队伍和公路养护队伍“管养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及时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建立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街道积极配合的农村公路治超机制,合理规划并加快在乡道、村道设立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3.加大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打造美丽乡村路。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推进“退路进场 ”,保证公路通行安全。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有效利用农村公路养护省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及时跟进小修保养,确保县道技术状况保持良好,乡、村道技术状况逐年提升。加强对建成年限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监测,对农村公路危桥及时实施改造。加强对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补充完善村道安防工程项目库,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制定完善“巡查、上报、处理、反馈”的养护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养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病害及时处治,积极组织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及时做好防汛及除雪防滑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

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候车环境,发展集农村公路养护、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积极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并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胎压监测等主动预警技术装备,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乡镇延伸,探索推行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服务模式,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运营服务水平,确保辖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提升邮政运输和物流服务质量,加强快递企业农村末端网点建设,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水平。

六、职责分工

(一)总路长职责

总路长是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村公路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组织研究确定“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重要政策制度,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组织健全完善区、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将人员和机构运行经费全部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组织审定全域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协调、处理农村公路重大问题,督导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二)县级路长职责

具体组织建立健全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模式和机制,建立健全养护巡查、除雪防汛等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处理县级公路有关问题,督导考核乡级路长履职情况。

(三)乡级路长职责

负责本辖区乡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根据养护管理工作需要,配齐管理和养护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路长工作部署,具体落实本街道乡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和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研究、协调、处理本辖区乡村公路有关问题,督导考核村域路长履职情况。

(四)村级路长职责

负责组织建立农村公路议事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路长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五)巡查路长职责

负责依法对农村公路实施路政管理,及时制止、查处和纠正违反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六)相关部门职责

1.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规划编制、计划编制工作。

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县级农村公养护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农村公路路权的行为,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指导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2.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特色基地规划建设与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的对接,打造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产业;做好农田规划,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路田分离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防洪灌溉能力,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3.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负责将旅游业和农村公路紧密结合起来,负责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农村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围绕农村公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旅游示范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等。

4.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在区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的乡道、村道的养护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引导群众不在农村公路上打谷晒粮,保障农村公路畅通和安全。

七、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总路长、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街道、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制”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所有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路长制实施办法,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工作调度、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

(二)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街道开展“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各街道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总路长考核县级路长,县级路长考核乡级路长,乡级路长考核村级路长,一级考核一级,确保工作抓出实效。并严格按照养护方案对各街道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相应核减养护投资。

(三)加强公告宣传。在相关媒体公告“总路长”、“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 ”名单,各街道负责在主要公路显眼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街道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公路管理养护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浑南区县(乡、村)级公路“路长制”公示牌样式


附件2:浑南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根据省、市“四好农村路”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这个主题和主线,以深化农村公路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增强责任主体意识,以乡、村路为重点,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契机,强化养护管理,切实维护农村路网运行,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协调健康发展,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和规范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标准开展日常工作,及时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与管理,实现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明显提升;制止侵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三、组织领导

成立浑南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组  长:王德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梅永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组  员: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铁铮副主任担任。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动员部署,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保护工作。

四、 具体工作

(一)管理养护类别

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两种类别。

1.养护工程(专业化养护)包括:路面、路基、桥涵的维修工程、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工程、生命防护工程、路树维护及绿化栽种、补植等工作。

2.日常养护(非专业化养护)包括:公路的路面保洁、堆占清理、边沟排水、垃圾清运、边坡整修、绿化管护、防汛除雪、路肩高草修割、桥涵及沿线设施日常巡视维护等。

(二)管理养护责任划分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为区人民政府,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遵循“县道区管、乡道街管、村道村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原则。

1.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各单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建设;负责设置养护站及县级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

2.各街道办事处

成立相应养护管理机构并组织各社区开展辖区内的日常养护工作。

(三)管理养护的标准

1.路况水平保持良好,公路线型流畅、顺适,标线清晰,标志鲜明,路面平顺,路基坚实,无明显病害,行车舒适。

2.路基宽度标准,线形清晰,边坡稳定、密实,上、下边坡刷修整齐、顺适、曲线圆滑,无亏坡、冲沟现象。排水设施齐全、配套、完整。

3.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路拱适度、排水通畅,路面与路肩分界顺直、醒目,能够及时处置路面油包、坑槽、沉陷、车辙等主要病害,保持路面行车舒适顺畅。路面小修操作规范,工序齐全,几何尺寸规则、准确。

4.桥涵构造物按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各类技术档案齐全准确。桥面整洁,桥梁帽石、栏杆、扶手完整美观。

5.保持公路沿线标志、里程碑、百米桩等沿线设施齐全完整。生命防护工程完整有效,无涂抹、无覆盖、无倾斜。

6.各类沿线养护单位的设置体现出标准化、专业化,各项养护管理制度健全,各类养护记录、图表、验收等内业档案资料格式统一,达到内、外业协调同步。

(四)管理养护的基本要求

1.养护工程的基本要求

(1)对路面各种病害的处治要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为依据,坚持日常巡查制度,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2.日常养护的基本要求

(1)坚持日常巡查制度,检查公路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2)清扫路面,及时清理垃圾堆占,保障路面整洁,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满足路面防滑要求;

(3)清理路肩,禁止路肩堆占,发现堆占及时清理,保障路肩高度适宜,清除杂草、违章种植;

(4)清理边沟,保障边沟排水通畅,无淤塞、无杂草;

(5)保障桥涵泄水孔畅通,发现淤积及时清理,发现桥涵损坏及时向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反映,对未能及时修复的桥涵,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工作

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按制定的《浑南区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和考核实施细则》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评分,并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按月汇总上报绩考办纳入各街道的绩效考核。

(六)养护经费补贴标准

1.县级公路全区共计246公里,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经费根据需要每年进行核定。

2.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养护的乡村级公路全区共计400公里,养护经费按7000元/公里·年(含除雪)核算,共计280万元,每年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及财政局核定,下拨各街道办事处。

3.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用定期检查、日常巡查的办法,督促做好养护管理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及日常巡视,对各公路路况的养护质量进行评价和总结,并以此结果作为养护费支付的依据。

文件链接:关于浑南区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浑南区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图片解读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