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浑南政办发〔2019〕33号
沈浑南政办发〔2019〕33号
关于印发浑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浑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浑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进一步开展好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导向,着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我区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保障我区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任务和措施
(一) 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机制,完善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
1.强化事前公开。
任务:各执法部门完善事前公开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项。
措施:
(1)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府服务事项清单及我区当前实际,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具体应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职责、职权、依据、程序等需要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区司法局审核后在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各执法部门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对象、依据、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内容,经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编制并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地址、电话等内容。
(4)编制并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清单,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
2.规范事中公示。
任务:各执法部门完善事中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
措施:
(1)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需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规范着装,佩戴标识。
(2)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及权利义务,出具规范的执法文书。
(3)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执法岗位,确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执法。
(4)办事大厅等对外业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岗位职责、执法种类、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
任务:建立健全事后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决定作出后公示的时限、内容、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措施:
(1)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另有规定除外。
(2)定期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检查结果。
(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并于每年12月底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健全制度。
任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措施:各执法部门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制定完善本部门实施细则,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
2.规范文字记录。
任务: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通过纸质记录或电子数据记录方式。
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进行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文字记录。
3.推行音像记录。
任务:各执法部门明确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措施:
(1)制定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2)按照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规定,合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
(3)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阶段和环节,确保音像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
任务:各执法部门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措施:
(1)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及相关规定,及时将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音像记录资料必须按照相对集中、确保安全、方便调用、不可删改,可回溯管理的原则进行储存。
(2)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等执法记录资料集中储存,逐步实现对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数字化归档管理。
(3)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结合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
5.强化记录实效。
任务:各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措施:
(1)建立全过程记录资料信息的调阅审核机制,保证在执法决定作出前各环节审核文字记录资料的同时,可调阅相应的音像记录资料。
(2)加强记录资料信息的统计分析应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行政决策、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舆情应对、争议处理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发现执法薄弱环节,持续改进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效。
(三)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加强法制审核力量。
任务:各执法部门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
措施:
(1)各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配备和充实符合《沈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办法》要求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2)完善我区法制审核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2.明晰审核范围。
任务:各执法部门要根据我区本次机构改革职能的变化情况,结合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
措施: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中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依照《沈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定;对于行政许可,可以对即时受理之外的行政许可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3.完善审核内容。
任务:各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应当主要就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措施: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决定是否属于本部门法定权限,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是否完整、连续;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加强平台建设。
任务:各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已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逐步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措施:按照我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的接入工作,及时向平台推送执法信息,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及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2.推进信息共享。
任务:完善行政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
措施:各执法部门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大数据平台、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3.强化智能应用。
任务: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
措施: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行政执法信息数据资源进行分析,聚焦争议焦点,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相关信息,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浑南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组织推进“三项制度”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兼任。
各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审议推进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安排,统筹协调解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抓好宣传引导。各执法部门要对我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报道,将“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