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浑南政办发〔2019〕48号
沈浑南政办发〔2019〕48号
关于印发浑南区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浑南区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7日
浑南区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做好浑南区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从严从紧落实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我区人民财产安全为宗旨,维护高铁运行安全为出发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清理我区高速铁路地界红线内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整治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突出隐患;消除易燃易爆、影响高速铁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害等突出隐患,加强高速沿线安全管控;完善“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强化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管控,建立健全高速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为我区境内高速铁路安全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动我区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浑南区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副组长:王立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人选,区委办主任
王德军: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信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更新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浑河站东街道、白塔街道、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衔接、服务和协调工作。
四、责任分工
1.浑河站东街道、白塔街道: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本行政区域内隐患整治工作,承担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整治工作;负责清运铁路沿线暴露的生活垃圾、建筑残土;负责做好本区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拆除后环境的巡查维护;负责对高铁沿线22个隐患点位中,未完成征收的猪舍、大棚等农业设施进行测量评估,待拆除后给予经济补偿。
2.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全区境内高铁沿线外部环境隐患整治工作;负责起草整治工作方案和会议通知等文件;负责对接沈阳市高铁沿线外部环境隐患整治指挥部、市第五督导组,及时上报我区工作进展和整治成效。
3.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国有土地地上物违建的拆除;负责建成区违反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配合属地街道适时开展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重点整治行动;
4.公安分局:与铁路公安机关紧密配合,负责高铁沿线的治安秩序;负责我区铁路沿线废品收购站的清理工作;配合属地街道适时开展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重点整治行动;
5.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负责维护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用地秩序;负责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属地街道完成整治工作。
6.区城市更新局:配合属地街道进行高铁安全保护区内有证房屋的征收拆迁工作;
7.区信访局:负责登记高铁外部环境隐患整治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配合街道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8.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高铁沿线地界和安全保护内农业设施权属的界定工作,配合属地街道完成整治工作。
五、具体工作
集中整治阶段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9日。
1.摸清底数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根据铁路部门提供的点位,现场确认地界,摸清核实底数。经统计,我区现有高铁环境隐患点位20个,其中浑河站东街道17个、白塔街道3个。
2.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2日。12月1日至12月5日,完成违占堆放问题销号;12月5日至12月10日,完成轻漂浮物问题销号;12月10日至12月12日,完成硬漂浮物及其他难点问题销号。
3.全力攻坚阶段。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9日,集中力量解决全面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难点问题,并对已整治的各类问题进行“回头看”,做到反弹一处,整治一处。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与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一件一案,一点一策,把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调沟通,压紧压实责任,明确整治工作措施、整治工作责任人、整治完成期限,实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2.建立工作台账。各相关职能部门与街道要针对点位单独建立整治档案,包括:基本情况、权属归属、问题类别、原始状态照片、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人、整治期限、销号单。档案要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妥善保存。
3.提供资金保障。按照省、市要求,整治工作经费由属地政府承担。铁路沿线街道要抓紧统计,及时上报。如有整治正常费用支出需要,可先行垫付,确保不影响工作进度。
4.强化督导和考核通报。各相关职能部门与街道要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将该项整治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对于未按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耽误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本方案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