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浑南政办发〔2025〕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与沈阳市浑南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与沈阳市浑南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将联席会议作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平台,保障工会依法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运行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联席会议平台,推动政府与工会在宏观政策制定、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共识与合力。
二、联席会议的核心议题
(一)双向情况通报:区政府介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涉职工切身利益法规政策的制定、执行成效;区总工会汇报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实施举措、成效及相关建议。
(二)助力区域振兴发展:聚焦浑南区高质量发展,研讨产业工人队伍改革、技能人才培育、职工创新创业平台搭建及职工建功立业活动组织等工作。
(三)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解决深化改革进程中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生活品质提升、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保障,以及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维护等关键问题。
(四)职工多元权益保障:研究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保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经济权益,以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满足、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协同解决重点问题:协商工会自身建设中需政府支持的事项,以及双方共同关注的其他议题。
(六)议定事项跟踪反馈:通报上一次会议决议的落实进度,对未完成事项说明原因并提出推进方案。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安排
会议原则上每年举办1次,若遇特殊情况,经区政府分管工会工作的副区长与区总工会主席协商,报请区长批准后可临时召开。会议筹备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总工会联合负责,通常每年年初启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议题,经分管副区长与区总工会主席商议后,报区长审定。日常协调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区总工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共同负责。
四、联席会议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包括区长或分管工会工作的副区长、与议题相关的副区长,以及区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区政府领导主持。参会部门及人员根据每次会议具体内容确定,可邀请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基层工会干部列席。
五、议定事项落实与监督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需制定会议纪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总工会联合起草,按流程报批后印发。各责任单位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区政府办公室与区总工会负责督促检查,及时汇总报送落实情况,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