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浑南政发〔2022〕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直驻区各单位: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应清尽清”的原则,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对2000-2021年期间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经梳理,本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共97件,在各部门自查清理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办公室审查确认,区政府决定,废止6件、失效12件、继续有效79件。
对于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各行政机关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对于继续有效的文件,有关部门要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文件实施效果。
对于废止和失效的涉密文件,仍按原定密级管理,不得因文件废止和失效而擅自解密降密或扩大阅读传达范围,其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仍按照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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