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浑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浑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沈浑南政发〔2023〕10号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3-11-08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浑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辽政发〔2022〕3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沈政发〔2022〕3号)精神,结合《沈阳市浑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全域科普新格局,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打造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引领区、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主引擎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普供给更加充分,科普硬件设施更加完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创新文化氛围日益浓厚,为创新沈阳、数字沈阳、智造强区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助力建设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引领区辐射带动示范作用。

二、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协)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积极发挥域内科普示范基地、科普体验馆作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推动全区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科学课程,深化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完善实验教学,实现青少年科技教育城乡中小学全覆盖。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鼓励青少年走进自然,激发和保护青少年对自然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把自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区教育局负责)

3.构建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开展馆校合作,鼓励中小学校每学期到科技馆、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普体验馆等场所开展科学课程教学及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机制;动员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鼓励学校、社区组织、媒体、科技场馆等开展家庭科学教育活动;加强科学启蒙教育,以学龄前儿童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培养他们的科学兴趣和好奇心。(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妇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创新工作载体和培养模式,将科学素质提升和创新人才培养贯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全领域。拓展青少年科技活动交流渠道,组织好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竞赛选拔,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科学素养大赛等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以赛选才。(区教育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将科学精神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教师的培养过程中,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科学基础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大力培训科技辅导员。(区教育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

6.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最美科技工作者”“新时代创新榜样”等评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勇于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人社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技能浑南创新行动。谋划举办系列性、常态化的精品双创活动。定期组织创新主体培育大会、国际机器人大会等自主品牌双创活动。统筹利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阵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各类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鼓励职工开展技术攻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学历教育、技能提升、就业培训、岗位培训相统一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订单式定向培训。实施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群体专项培训,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评价。(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

(三)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9.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方面,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防灾减灾日、健康中国行、乡村环保科普行动、科普之冬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科技培训、田间指导、科技示范、送医下乡等农村科普活动。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进乡村振兴。(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健局、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等,开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农业经理人、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为重点培育对象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依托浑南区科普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技能专题讲座及技能大赛。(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妇联、区科协、各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乡村振兴中的人才、技术、成果优势,鼓励动员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动“互联网+”农业行动,加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推动设施农业智慧化改造,实施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智慧管理。组建2至3个区域性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形成布局合理、职能优化、服务高效的农业科普示范网络。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训,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科协)

12.加强老年人科普服务。依托社区科普大学、社区学院、养老服务机构等,组织志愿者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面向老年人普及智能应用、合理膳食、食品安全、中医养生、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充分利用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科普E站、科普画廊、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老科技专家在社区、青少年科普中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各类科普服务。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科学普及等志愿工作,打造富有特色、群众喜爱的银龄科普服务品牌。(区卫健局、区科协、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14.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素质和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对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分级分类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学素质建设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五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牵头单位: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1.实施产业科普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企业、高校等科技创新主体的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在服务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开展科技展览、科技咨询、创新方法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论坛、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考核。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企业根据公众科普需求导向发展多层次、多维度科普业态,激发科创企业研发科普产品的活力,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行动。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展科研、产业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阐释重大科技成果、科技事件、科技发展趋势。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鼓励科技创新平台开发科普功能,鼓励企业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设施,推动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公众科学传播工程(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协)

4.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大力开发虚拟现实游戏、3D动漫、数字视频、微电影、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推进科幻影视、文学、戏剧等创作,推动科技传播与文化传媒融合发展。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广电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开展科学传播,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创新科普形式、增加科普内容。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专业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媒体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广电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智慧科普建设。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充分利用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发挥社会化专业科普平台作用,大力宣传“科普中国”公众号,推动企业、校园、社区、乡村科普E站建设与智慧企业、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区教育局、区科协、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牵头单位: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7.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依托沈阳建筑大学博物馆、沈阳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社区科普馆等融合共享,提高覆盖率和利用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科技类博物馆等多元主体场馆参与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提升科普服务供给能力。构建馆际间资源互通共享机制。(区文旅广电局、区教育局、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科普基地及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各类科普基地、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研学、自然教育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科普场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区教育局、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区科协)

9.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突发事件状态下,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面向基层群众开展科技知识传播和实践活动,构建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推广菜单式科普服务理念,提升科普服务精准性。(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科协、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拓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书屋、城市书房、社区学院、睦邻学习点等平台的科普服务功能。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普示范基地、新媒体科普、等领域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设立科普岗位。建立专兼职科普人员的职业能力提升机制,强化科普人员能力培训。(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科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学素质开放合作工程(牵头部门:区科协)

13.推动科学素质交流合作。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发挥域内“四站”建设领先优势,优化服务、搭建平台,当好“科普服务”与“科普需求”对接的“科普红娘”。主动向省市科协挖资源、与高校院所常联系、和院士专家勤交流,内外牵线,精心搭建“联姻平台”。以宣传推介、匹配撮合、对接洽谈为服务内容,开展科学传播和科学普及双边、多边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区委宣传部、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科协要履行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二)保障经费投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和《沈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科普所需经费,按照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向浑南区的倾斜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

做好全区科普统计工作,适时掌握科普资源开发和配置状况。大力宣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工作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浑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文字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浑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图片解读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